一、安石镇社保所负责人吴彬、出纳石正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吴彬、石正每月在镇政府报销差旅费后,又在镇社保所重复报销差旅费,进行“两头报销”。此外,吴彬外出培训在承办单位已经承担食宿费用的情况下,又违规报销伙食补助和市内
一、县公安局巡逻防控大队巡逻中队中队长夏聃在开展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中流于形式问题。夏聃作为白石水镇南明村委贫困户利永受的帮扶责任人,2017年间不按要求入户开展帮扶工作,帮扶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工作流于形式。2018年3月,夏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二
1、平睦镇政府出纳吕明河公款私存、会计梁上卫不正确履行职责及两人重复报销出差伙食补助费问题。2011年至2017年期间,吕明河使用个人存折(银行卡)私存大额公款并擅自将公款转入他人账户,梁上卫作为会计履行监督职责失位。2015年至2017年期间,平睦镇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自治区能源局局长李向幸,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平睦镇六峰村党总支部书记庞君安擅自挪用民政物资问题。2017年5月,庞君安擅自将镇民政办配备给六峰幸福院价值1100多元的一张实木床挪给其在平睦镇政府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女儿使用。同年10月,该问题被发现后,庞君安购买一张规格相同的实木床归还六峰幸
“现对你所余某宣布政务警告处分的决定……。”近日,浦北县纪委工作人员来到该县北通镇卫计所对(原樟家乡计生服务所专干)余某宣布了处分决定。余某万万没想到,自己隐藏了20年的违纪问题竟然还会被县纪委翻出来追责。近期,浦北县纪委接到群众李某举报,称在
1、寨圩镇秋香村党支部书记杨绍秀、村委会主任周德权、治保主任兼民兵营长杨绍斌、妇联主席张廉州在开展农村低保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违规领取低保补助问题。2016年11月,寨圩镇秋香村委会低保户莫某某的儿子莫某冰(非党)购买有一辆二
浦北县市政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敬光违规报销差旅费、私车公养、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力及局下属单位发生多人私车公养等问题。2014年至2016年期间,余敬光在其分管的下属单位县城监大队和县燃气站违规、重复报销差旅费6170元。在2013年至2017年的不同时间段,
一、乐民镇社头村党支部书记何国庆、妇联主席韦玉珍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不符合条件的村民违规获得农村低保补助问题。 2012年3月,乐民镇社头村村民韦永祝故意隐瞒其女儿韦丹为乐民卫生院正式聘用人员的事实,以家庭生活困难为由向村委会申请农村低保补助并获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原院长、党委副书记周钦(副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浦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浦北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钦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6820651.82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
为进一步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持续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压紧压实脱贫攻坚责任,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一、平睦镇富足村委会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及村妇联主席黄英章吃拿卡要问题。2014年3月,平睦
为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进一步传导压力,形成有力震慑,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一、寨圩镇平塘村文书韦益嫦执行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2016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