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石中学教导处主任陈昭焕落实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不到位问题。2016年期间,陈昭焕作为安石镇新塘村建档立卡贫困户马某某的帮扶联系人,未按要求规范填写帮扶手册和入户开展扶贫工作,帮扶手册没有更新记录,病休假期间没有委托同事或该村第一书记入户开展帮扶工作,造成贫困户长达12个月处于无人帮扶状态。陈昭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县残疾人联合会在实施财政扶贫项目过程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6年7月,自治区残疾人联合会下发文件明确联系帮扶范围是全区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人户。2017年3月,县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文件并对项目进行实施,扶持发展项目为土阉鸡养殖,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271户中只有112户属于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人户,另外159户不属于2016年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残疾人户。县残疾人联合会在实施财政扶贫项目过程中违反工作纪律,没有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帮扶对象进行审核,错发扶贫物资,致使财政扶贫资金损失。黄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宁远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符可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