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进一步传导压力,形成有力震慑,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寨圩镇平塘村文书韦益嫦执行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2016年12月,寨圩镇平塘村低保人员江某某去世,时任妇女主任韦益嫦作为具体负责本村低保工作的村干部,执行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不到位,明知低保人员去世却没有及时为其办理停保手续并跟踪停保情况,致使江某某的低保补助继续发放至2017年11月。2018年4月,韦益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官垌镇芳田村党支部书记陈朝贵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不符合条件的村民违规领取低保补助问题。2018年2月至3月,根据自治区党委第七巡视组及县委巡察组对农村低保存在问题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要求,陈朝贵在组织开展本村低保对象排查和评议工作中,履职不到位、审核把关不严,未能及时将陈燕军、陈燕雄、陈燕凤等3户村民生活好转已不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情况上报并办理停保手续,致使他们继续违规领取低保补助,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陈朝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石埇镇油滩村文书兼五保村管理员陈钦珍违规领取五保村管理员工资问题。2016年,油滩村委会五保村房屋漏水已无人居住,经上级民政部门同意对该五保村进行拆除。自2016年1月至9月,在没有五保户入住该五保村的情况下,陈钦珍违规领取五保村管理员工资共计2700元。2018年5月,陈钦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坚决从制度上查缺补漏,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底线,真正做到压力传导不掉链,责任落实不空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精准监督,精准执纪,严肃问责,不断深化专项治理成果,对扶贫攻坚进行全程跟踪、全面监督,对责任落实、政策落地、资金项目使用和干部作风等方面的问题继续往深里抓、实里治。
中共浦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