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18年9月28日上午,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寨圩镇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陈家波就即将开展的十三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工作作了讲话。县委巡察办主任林传怀对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寨圩镇党委书记陆建绍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梁承南及巡察组全体成员,寨圩镇党委班子成员及其他县管干部等出席会议;寨圩镇直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大江口、歌棉村“两委”班子成员以及近三年以来退休的县管干部列席会议。
陈家波指出,党的十九大新修改的党章把巡视巡察作为党的组织制度的重要内容,使巡视巡察上升到了党的意志,成为全党必须严格遵循和坚决落实的重要组织制度。各级各部门要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加强对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的学习贯彻,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尖兵和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陈家波强调,本轮巡察将继续推行“巡镇延村”巡察,县委巡察组紧扣政治巡察要求,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开展监督,即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扫黑除恶和加强对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开展监督检查,着力推动“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高质量常态化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要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严格履行政治巡察职责,遵循党章和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部署,严格工作程序和权限,确保巡察工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
林传怀指出,要深刻理解巡察工作政治定位和政治要求,切实增强“两个维护”的责任感使命感。巡察本质上是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要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责任。“两个维护”是新时代巡察工作的“纲”和“魂”,要坚决履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坚持以“四个意识”为标准,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尺子,发现政治偏差、纠正政治偏向,促进被巡察党组织管党治党水平提升。
林传怀强调,寨圩镇党委和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政治觉悟和政治自觉,全力支持配合县委巡察组工作。要充分信任巡察组,支持配合巡察监督;镇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带好头,客观公正反映问题;要落实专人加强与巡察组的沟通联络,为巡察工作创造必要条件;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不支持、不配合,甚至干扰巡察工作的行为,将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县委巡察组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巡察,严守“六大纪律”,全镇党员干部要加强对巡察组遵守巡察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齐心协力完成好本次巡察任务。
陆建绍表示,本次巡察组到我镇进行巡察,既是县委对我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一次综合考评,更是对我镇工作的有力支持和长效促进。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安排,为巡察组工作顺利完成创造良好条件,同时把本次巡察工作与我镇当前的脱贫攻坚、污染防治、乡村建设、安全维稳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经济建设稳步发展,廉政建设全面提高的优异成绩,向县委、县政府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议最后进行了民主测评和党员测试。
据悉,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寨圩镇党委开展巡察工作期间(2018年9月19日至11月30日),设立专门值班手机电话:17807770869,同时在寨圩镇政府大门口处设置联系信箱:A05--9信箱(邮政编码:535312)。每天巡察组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11月1日后为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