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一个“迟来”的处分

    【打印正文】 日期:2018-10-17 08:55     浏览:4756    

“现对你所余某宣布政务警告处分的决定……。”近日,浦北县纪委工作人员来到该县北通镇卫计所对(原樟家乡计生服务所专干)余某宣布了处分决定。余某万万没想到,自己隐藏了20年的违纪问题竟然还会被县纪委翻出来追责。

近期,浦北县纪委接到群众李某举报,称在1998年,樟家乡计生服务所专干余某收取其1300元计生费,但没有开具正式发票,也没有将款项及时上缴单位账户,造成李某至今未能办理计生证明。

时间、地点、人物比较明确,群众反映余某的违纪问题很可能是事实。该县纪委迅速组织人员找到当年相关人员进行谈话了解。经过调查,余某于19981月到群众李某家中,动员李某缴交“二胎无证生育”费用,并协定李某在放环、结扎或不再生育的情况下,缴交1300元可结清“二胎无证生育”费用,数月后,李某缴足1300元计生费,但余某并没有开具正式发票,也没有将该款项上缴计生办入账,而是用于其个人日常开支。

“追责永不过期,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违纪问题。对于违反国家党纪法规的党员干部,我们坚决零容忍。”该县纪委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压实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力度。1-9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7人。(浦北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