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五举措”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打印正文】 日期:2019-02-14 10:54     来源:县纪委监委    作者:陆建存、梁友佳    浏览:4229    

浦北县紧扣巡察机构职责使命,以扎实举措,推动巡察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2017年以来,共开展县委四轮巡察和两轮“联镇巡村”巡察,巡察镇(街道)、县直单位党组织49个,村级党组织89个,共发现问题1943个,收集线索333条,转立案6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人,问责172人。

建强组织机构,推动责任落实。制定《规范浦北县党委巡察机构建设的方案》,对标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巡视巡察工作新精神新部署,及时成立并调整充实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市率先完成确定巡察机构三定方案,明确县委巡察办列入党委工作机构序列,内设综合室、联络督查室、巡察指导室。县委常委会多次研究部署巡察工作,县委书记每轮巡察作动员部署,领导小组认真审定工作方案、听取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加强巡察工作组织领导。

健全制度建设,规范巡察开展。结合全县实际,先后制定印发《中共浦北县委员会巡察成果运用办法(试行)》、《中共浦北县委员会巡察工作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等13份制度性文件,推动巡察工作有章可循、运转有序。把巡察整改工作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以评促改、以评促管,推动巡察工作规范化、程序化。

夯实工作队伍,打造巡察尖兵。注重抓好巡察工作队伍建设,精心选拔8名优秀领导干部任命为县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和巡察专员,在全县范围内精挑严选137名优秀干部建立巡察人才库。每轮巡察的抽调人员原则上都在人才库中挑选,采取一次一授权,坚持避开同一地域、同一系统人员不参与巡察的原则。加强巡察干部党性教育,每轮巡察工作都在巡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集中到县内外开展形式多样的党组织活动,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促进党建工作与巡察业务同步开展,实现党员无缝隙管理。

优化巡察方式,力求从严抓实。坚持问题导向,探索巡察工作规律,做足前期功夫,向相关单位收集了解被巡察单位的相关信息,抓实做细常规巡察工作。实行“4+2”“联镇巡村”模式巡察村级党组织,着力破解巡察工作阻力。积极实践“巡镇延村”,在巡察镇(街道)党(工)委的同时,针对问题较少、体量较小的村(社区)进行延伸巡察,遵循依纪依规、形式灵活、精准发力的原则,突出“小、快、准”特点,集中查清重点问题。通过“巡镇延村”巡察村(社区)党组织12个,发现问题98个。

强化督查整改,提升实际效果。坚持把抓好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作为检验巡察成效的重要标准,对巡察发现问题优先处置,第一时间做好线索交接,实行动态管理、对账销号。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采取“三查两报”工作方式,通过专项督查、不定期检查、回访督查,对落实巡察整改责任不到位3名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形成督查报告在全县范围内通报2次,召开2次全县性警示教育会议,通报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督查抓好整改,让巡察利剑高悬、震慑常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