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泉水镇坭江村文书巫达慧落实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2017年9月,坭江村委低保人员王运源去世,巫达慧作为具体负责村委低保工作的村干部,明知低保人员已故,却没有及时上报并为其办理停保手续,致使王运源的低保补助继续发放至2018年3月。2018年9月,巫达慧因落实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石埇镇坡子坪村委会主任兼五保村管理员陈光良违规领取管理员工资问题。2015年3月起,坡子坪村委五保村已无人居住,但陈光良没有将情况如实报告民政部门,在没有五保户居住的情况下,其自2015年3月至2016年9月违规领取五保村管理工资共5700元。2018年9月,陈光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官垌镇甜竹村党支部原书记冯远荣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非法收受他人 钱款问题。2012年至2015年间,冯远荣在开展危房改造补助工作中,以收取社会抚养费的名义,在收取该村危改户宾某某2000元后不按规定为其开具专用收款收据,而是用于缴交其他人的社会抚养费;此外,在收取危改户黎某某缴交的8000元社会抚养费后,仅开具6000元专用收款收据,将余下的2000元用于其个人事项开支。2018年11月,冯远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涉及违纪款已退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