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通报2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打印正文】 日期:2019-04-30 18:21     来源:县纪委监委    浏览:3142    

一、北通镇良庄村委会主任吴国邦、时任文书黄金鹏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不符合条件村民违规获取农村低保补助问题。2017年,北通镇良庄村委撑田村低保户吴少红的家庭成员黄艳萍和鸡眼埇村低保户赖善文的家庭成员赖艳静均已出嫁,不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条件。吴国邦作为村委会主任和包片村干部,黄金鹏作为入户调查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在农村低保复核续保工作中,没有及时报停黄艳萍和赖艳静的农村低保补助,致使她们分别违规获得农村低保补助3600元、2800元。2019年2月,吴国邦、黄金鹏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官垌镇文峰村团支书黄辉林落实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2017年1月,官垌镇文峰村委旺民田村低保人员杨某去世,黄辉林作为团支书,负责联系该村低保工作,明知低保人员已故,却没有及时上报并为其办理停保手续,致使杨某的低保补助继续发放至2018年7月,违规发放低保补助3180元2019年1月,黄辉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民政办已向低保人员亲属追缴违规发放的低保金3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