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泉镇五桂村原党支部书记白德金犯贪污罪、挪用特定款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清泉镇红星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清忠犯贪污罪、挪用特定款物罪、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处罚金十万元。”
2018年11月27日,随着法槌敲响,成都市青白江区一起扶贫领域的“蚁贪”案“尘埃落定”。
2017年9月,青白江区委第一巡察组入驻清泉镇,考虑到2016年清泉镇发生了扶贫领域贪腐案件,老百姓反映较多,巡察组决定沉下心、下深水,就同类问题对周边村子进行一次全面“体检”。
翻阅资料、走访群众、实地调查……几天时间下来,在查阅五桂村财务资料时,巡察组发现了一件蹊跷事:该村的65万扶贫资金并未用于本村扶贫项目,而是用在与红星村共建的一家“土鸡养殖合作社”,入股合作社的部分本金不久又通过镇财政所“倒腾”回本村。
这家合作社的账目资金一直入不敷出,可能有问题。”从事财务工作多年的组员小贾看出端倪。
经过仔细查阅,巡察人员发现红星村土鸡养殖场的财务管理非常混乱,账面反映的成品鸡销售数量不清楚,存在收入未入账的情况;购买鸡苗和饲料基本都是使用现金,以白条入账,支出无法核实。更奇怪的是,该养殖场关闭时,不仅毫无收益,还欠了50万元外债。
扶贫资金事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必须重视!”巡察组连夜开会分析疑点,商讨查证办法,并决定第二天一早到红星村一探究竟。
根据现有资料,巡察组兵分两路,一组到红星村找相关人员谈话,另一组现场走访,向村民了解情况。
“五桂村投在你们养鸡场的钱是咋用的?”巡察人员来到红星村,开门见山地问李清忠。
“买鸡苗和饲料。”
“为什么大多以白条入账?”
“当时没拿到发票,后来忘了。”
巡察组趁热打铁,继而询问了成品鸡销售情况、养鸡场收益等问题。随着问题的一个个抛出,李清忠开始有点语无伦次,神色也有些慌张。
巡察组随即走访了合作社的其他成员,发现大家对资金使用情况都不了解。另一小组则收到当地群众反映:“这个养鸡场有点奇怪,根本没见里面养多少鸡”“这么大个养鸡场,不仅没见到几只鸡,更别说运出去卖了。”
根据走访群众和谈话情况,经过综合研判,巡察组初步认定,红星村相关人员涉嫌伙同五桂村相关人员以村集体名义成立合作社并侵吞、挪用扶贫资金。巡察组将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区纪委监委深入调查。
经查,2011年至2012年,清泉镇五桂村作为市级相对贫困村,申请的65万元养殖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到账后,实际入股养鸡场仅26万元,其中,被李清忠、白德金等人私分8万,通过虚列支出、虚构对外债务等方式用于支付红星村修路款18万元,并未入股的39万元则被挪作他用。
2018年8月29日,青白江区纪委监委对五桂村、红星村“两委”书记、主任及成员共6人作出开除党籍处分,并将涉案的7人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