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临桂区六塘镇岩岭村原党支部书记谢某九,因违反廉洁纪律问题被纪检监察机关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一个村民眼里曾经年轻有为的“好支书”,怎会落到这般田地?事情还要从几年前说起。
2011年3月,谢某九收到上级消息,得知上级建设部门有部分危改指标给岩岭村。知道这个信息,谢某九的心思不由“活泛”起来。
“指标只有我一个人掌握,不如每个指标收点辛苦跑腿费,这样既能让村里符合条件的人享受政策,又能给我自己增加点收入。”经过几天的“深思熟虑”,谢某九想到了“一举两得”的办法。
谢某九主动找到该村符合危改补助条件村民的龙某某、李某某、秦某某,对他们说:“我们村还有3个剩余危改指标!我帮你们争取,帮你们写申请材料、复印材料、签名,你们只要把身份证和户口本交给我就行了。但是,等钱到了,你们要给我跑腿费。”
他的提议得到了龙某某、李某某、秦某某的同意,经过讨价还价,最终约定3个指标收取跑腿费共18000元。
2018年3月,六塘镇纪委的干部到该镇贫困村岩岭村委开展蹲点工作,发现了该村党支部原书记谢某九索要危改指标跑腿费的问题线索。随即,临桂区六塘镇纪委根据初核结果,对谢某九进行立案审查。
“国家危房改造资金的补助对象和使用范围有严格规定,岂能从中克扣?”“索要村民的危改指标‘跑腿费’,不知道是违纪行为吗?”在证据和纪法规定面前,谢某九这才幡然醒悟,原来自以为“付出了劳动和时间,就可以获得相应报酬”的行为,不仅损害了群众的利益,更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轻视党纪国法,宗旨意识缺失,是我犯错误的最大原因。”认识到错误的谢某九积极主动配合六塘镇纪委的审查,退回违纪款共计人民币18000元。
“付出了劳动和时间,耽误了自己的工作”,一个看似聪明的说辞,实则是一种不健康的心态,是企图为自己“掩耳盗铃”编织的美丽借口。“跑腿费”雁过拨毛的行为折射出一些基层党员干部服务宗旨意识的缺失。村干部是群众选出的“当家人”,是带领一方脱贫致富的“主心骨”,多为群众利益跑跑腿,少琢磨以权谋私的把戏。尽责做事、无私做人,才能以真诚服务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和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