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次接受老板吃请、红包,奉贤一安监组长被处分

    【打印正文】 日期:2019-05-27 17:34     来源:上海纪检监察网    浏览:4324    

    5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3次接受旅游安排、2次接受请托并收受红包……近日,奉贤区某镇安监队一组负责人张某因无视党纪国法、违反生活纪律,最终从党内警告处分“升级”为留党察看两年和降低岗位等处分。

       虽然张某职务并不高,但他屡次受到处分而不思悔改,在奉贤区安监干部中引起不小反响。

  张某曾担任该镇安监队一组组长,负责2个片区300多家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工作安排,该镇安监队负责辖区企业日常安全监管以及环保监管,张某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职责。可是,他为了一己私欲,损害公共利益,破坏法治秩序。

  2017年1月17日,距离春节没剩下几天。当天,某公司总经理胡某,想在过年前与该镇安监队的领导们“联络沟通感情”,便主动联系张某一起吃顿便饭。面对胡某的邀约,张某也推脱了多次。

  经不住胡某三番五次以“感谢领导对企业的指导和关心”“马上过年,大家一起吃口便饭,放松一下”等名义的邀请,他最终还是接受了胡某的宴请。席间,他们谈笑风生,张某收受了胡某一个600元的红包。

  实际上,就在几天前,该镇安监队刚召开过职工大会,强调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证廉洁过节。显然,张某对组织的提醒充耳不闻。2017年5月,张某因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该镇安监队原党支部书记、队长被给予诫勉谈话并调离岗位。

  新领导到任后,多次找张某谈心谈话,提醒他要牢记教训,不要重蹈覆辙。面对组织的教育挽救,他再次置若罔闻。在受到处分后的第二个月,他又不管不顾地继续与那些老板们称兄道弟。

  “对于单位领导屡次强调的工作纪律,我没有做到铭记于心,没有把受到处分这件事作为一面镜子,时刻引以为鉴、警醒自己……”在这次的检讨书上,张某这样写道。

  作为组长,本该以身作则,带领组员做好安全监察工作,张某却反其道行之,带着组员屡次越过纪律红线。

  小朱是一组的组员之一,张某对他格外“关照”,带他一起去聚餐、拿红包。谈到认识,小朱表示:“他是组长,叫我去吃饭我不会拒绝,平时工作上也都是听他的。现在回过头看,自己确实很糊涂、很不应该、很后悔……”

  2018年7月,张某等人在对一企业检查中发现,该企业存在安全隐患及环保问题,要求其在一周内整改到位,否则就要关停或搬迁。为了获取关照、放宽时限,该企业总经理苏某辗转邀请到张某等人聚餐,并送了每人1000元红包表示谢意。事后,张某对苏某企业的整改问题假装糊涂。

  阮某实际上是该镇安监队二组的队员。但是,2017年6月,阮某在张某的邀请之下接受辖区某公司经理吴某安排,前往安徽黄山、芜湖等地旅游。

  2018年6月和10月,阮某和张某等人又两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邀请,先后前往浙江长兴、余姚等地游玩。

  身为安监工作人员的朱某、阮某意志薄弱,未能坚守立场,触犯党纪国法,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

  张某本该尽心尽责,守护好一方绿水青山,他却背弃了作为一名党员的誓言和初心,屡次犯错而不思悔改,最终为自己的任性付出了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