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屯集体资金当个人“提款机” 村民小组原组长被判刑

    【打印正文】 日期:2019-06-05 15:12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浏览:6399    

鹿寨县拉沟乡纪委督查组在开展2017年村级换届选举纪律宣传及督查工作中,接到举报称拉沟乡木龙村白竹屯第一村民小组原组长郭秋光和第二村民小组原组长张桥平在担任村民小组组长期间,挪用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督查组经多方调查取证,最终核实了郭秋光、张桥平挪用集体资金的违纪违法事实。

郭秋光和张桥平,利用管理集体资金的便利,未经白竹屯群众集体同意,于2014年12月至2016年3月期间违规支取集体资金15笔共计19.85万元,用于还赌债、经营生意及生活费用等支出。其中,郭秋光挪用11.55万元,张桥平挪用8.3万元。2018年1月,郭秋光、张桥平二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8年12月,因犯挪用资金罪,二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奶酪”飘香,“硕鼠”惦记

拉沟乡木龙村白竹屯地处山区,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公益林补助成了当地村民的收入来源之一。2014年以来,白竹屯的集体资金包括公益林补助款、联通塔租金和卖树收入,主要用于饮用水日常维护管理、保洁费以及按承包田面积每三年发放一次补助给村民。2014年至2016年白竹屯集体资金共计342738.4元,由郭秋光和张桥平共同管理,郭秋光负责管理银行卡,张桥平负责管理密码。郭秋光和张桥平工作上配合默契,私下关系也不错,经常聚在一起吃吃喝喝,还有共同“爱好”——赌博。

张桥平因赌博负债,担心债主上门讨债,为尽快结清欠下的赌债,开始寻思如何筹钱还债。张桥平一直惦记着村集体账目上的几十万元资金,还动起了“暂时挪用”的念头。张桥平主动找到郭秋光,说自己最近手头紧需筹钱还赌债,账目管理就他们二人,没有完善的公开体系制度,也无人监管,反正现在集体资金正闲置,不用白不用,先挪用集体资金应急,到时候再还上即可。郭秋光想着自己也有需要用钱的时候,便与张桥平达成“你不说我不说”的“至交”盟友,将黑手伸向白竹屯集体资金。 

欲盖弥彰,补救枉然

当张桥平从集体资金中提取第一笔现金1500元后,张桥平和郭秋光或多或少还有些忐忑。但两天过去,大家都安然无恙,郭秋光看到此种方式带来的利益,也打起了“占便宜”的如意算盘,将贪婪之手伸向集体资金。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多次成功从集体资金中提钱出来使用后,郭秋光和张桥平的欲望不断膨胀。二人从交替挪用到同时挪用,取现、转账的数目从几千元到后来的几万元,甚至有好几次在赌博现场直接刷POS机结清赌债。 

2016年底,郭秋光和张桥平在赌场上挥霍无度,引起村民们的怀疑,村上便有了两人挪用集体资金进行赌博的传言。村民们开始关心集体资金的收支情况,要求分集体资金过年。为了蒙混过关,郭秋光和张桥平以各种理由拒绝开会分钱,还以各项公益事业开支为由虚假陈述开支情况,但村民们仍不相信且强烈要求分钱过年。郭秋光和张桥平不得已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跟村民解释说暂时借集体资金做生意、种果。对于那些态度强硬、急需用钱的村民,他们就先支付补助款,剩下的村民就采取打欠条的方式并承诺三年内还清。郭秋光打了21份欠条,共计115312元;张桥平打了11份欠条,共计46969元。

郭秋光、张桥平认为写有欠条,挪用资金就名正言顺,以后慢慢还给村民就行了,反正在农村也没人会管,此事就可了结。岂不知其行为已经触犯党纪国法,等待他们的是严厉的法律惩处。

一步走错,身陷囹圄

“曾是有想法、积极、热心为大家做事的原村民小组长啊!可惜,可惜,真可惜!”一说起郭秋光、张桥平,木龙村村“两委”干部惋惜不已。

郭秋光在村民小组长岗位上工作十多年,张桥平担任村屯小组长也有3年时间,两人却因赌博而放弃原则,理想信念荡然无存,贪图享受,满足私欲,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大肆利用工作便利,将集体资金变成私人“提款机”,辜负了村民群众对他们的信任。 

集体资产属于集体,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对于乱花百姓钱的行为,要露头就打。作为村民小组长的郭秋光和张桥平,身在基层,本应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成为让人民群众放心满意、引领人民群众发展致富的带头人,却因赌博嗜好、心存侥幸,最终成为反面教材。作为党员,我们要培养健康、有益的兴趣爱好,要提高自控力,学会自我约束,无论在工作、生活中都要严格要求自己,为他人树立良好的形象,不能任爱好膨胀,变成“恶好”,导致造成无可挽回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