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房屋所有权纠纷案在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挖出这起涉嫌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线索,与北京市通州区纪委监委严把监督关是分不开的。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第一职责。通州区纪委监委坚持把监督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精准发现问题,认真核实问题线索,着力提升了监督实效。挖出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线索,督促主责部门挽回国有资产损失就是其中一例。
“咱们做监督工作,就是要发现问题,揪出疑点,破解问题。”通州区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在处理一条问题线索时,对其中的一处房屋产权产生了质疑。是房主李某个人所有?还是可能牵涉国有资产流失?室主任刘锐的一席话凝结了大家的共识,“既然有疑点,那就查下去,一定要把事实原原本本都查清楚。”
随即,通州区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干部张秀敏和卢雪永直奔村里,实地查看这处房屋,并走访了解相关情况。
“您家这房是啥时候盖的?又是啥时候翻建的?”张秀敏向房主李某问道。
“九几年吧,我从镇里的供销社买的,2007年的时候翻建了一下。”李某说道。
李某不经意的回答,引起了张秀敏的注意。她从小生活在农村,九十年代正值全区基层供销社转制,当时在村里是不小的事情。李某能在那个节骨眼儿上向供销社购买房屋,房屋产权究竟属于谁,还确实是个问题。
带着这个疑问,张秀敏和卢雪永一同来到通州区供销总社了解情况。对方表示,在早年间,确实存在基层供销社把房屋租赁给村民的情况,而这与李某所说的向供销社购买房屋并不相符。在案件分析会上,区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的同志一致认为,这与他们当初预判可能涉及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相印证,这个疑点必须攻克。
但时间久远,且全区基层供销社均已经经历过转制,能否找到、找全相关资料成为摆在通州区纪委监委面前的一道难题。
第二次来到区供销总社,张秀敏和卢雪永把核查重点放在基层供销社转制上。在工作人员的配合下,他们认真查阅了房产所处乡镇的供销社当初往来账目,以及转制期间涉及房屋租赁、买卖的相关档案材料。
“张姐,快看!”卢雪永兴奋地喊到,“这有一份1995年的法院民事调解书,里面有李某的房子。”
张秀敏闻讯过去,两个人仔细翻阅了这份调解书。调解书里明确了村委会和地方供销社关于房屋产权的问题,而李某的房屋就在其中,且产权属于地方供销社。
“咱们的预判是对的,李某的房屋产权确实有问题。”张秀敏说道,“但是,20多年了,也说不好这期间他借着某个机会真把这房买了。”
于是张秀敏和卢雪永再次找到了李某。可是,李某一口咬定房屋是他向镇里供销社买的,并拿出了房款收据和证人证言等材料,还称,在2007年翻建房屋时,他也取得了相关审批手续且征得了四邻同意。
“目前看来,李某人证、物证都有,这房屋产权咱还真没啥有力证据证明是地方供销社的。”回单位的路上,卢雪永一边开车,一边和张秀敏讨论着案情。
“但这也是李某的一面之词啊,咱不能偏听偏信。”张秀敏说道,“事关国有资产流失,马虎不得!咱得再去一趟区供销总社。”
方向盘一转,张秀敏和卢雪永第三次来到区供销总社。这次,他们更加聚焦,重点查九十年代该镇供销社房屋租赁的相关材料,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张秀敏和卢雪永顾一头扎进档案资料里。档案室里静悄悄的,纸张一页一页翻动的节奏清晰可辨。
突然,张秀敏的手停了下来,盯着一份泛黄的协议书看了又看。“找到了!”张秀敏这一声打破了档案室许久的沉静,“租赁协议!上面写着,该镇供销分社于1993年12月20日将房屋租给李某有偿使用,租期15年,2008年到期!”张秀敏激动地说。
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严谨细致的核实,李某房屋所有权问题,终于水落石出。因涉及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区纪委监委随即向区供销总社、区国资委提出建议,要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对基层供销社在破产或转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彻底清查,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
对于与李某租赁合同到期一事,北京市通州区供销总社已向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知悉这一情况时,刘锐表示,“我们的职责就是瞪大眼睛,认真对待每一个问题线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扎扎实实不走过场,才能让监督更有力、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