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乡镇的“六大”困境及对策建议

    【打印正文】 日期:2019-06-24 11:08     来源:我们都是担当人    浏览:12635    

巡察乡镇在巡察体系中属于最基层的巡察,虽然和市县巡视巡察同步展开,但是由于直接面对乡村,地域小、熟人多、人才少,其不规范性、难操作性显而易见,进而影响到巡察的质效。结合巡察乡镇的实践和思考,感觉到巡察乡镇有“六大”困境。

困境之一:巡察干部能力素质不匹配,与政治巡察要求有差距。巡察乡镇的巡察组干部挑选渠道非常狭窄,基层单位的骨干人才在本职岗位上大多独挡一面,很难被抽调到巡察组。加之巡察干部接受培训的层次低,培训的时间短,参加培训的次数少,尤其是抽调干部,很难在短期内适应政治巡察的高标准严要求,进而对政治巡察认识不深刻、理解不透彻、行动不自觉,从政治高度发现被巡察乡镇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变得困难。

困境之二:熟人社会干扰问题突出,正确履职有困扰。在县乡一级,由于姻亲关系、战友关系、同学同事关系错综复杂,熟人社会的人情道德习俗根深蒂固,巡察干部难免会被各种关系网所羁绊,意志稍有薄弱,便无法绕开人情局面,无法坚守原则,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网开一面、跑风漏气、下不为例等等难以避免。

困境之三:巡察方法模式化,发现问题有难度。巡察乡镇还处在摸索阶段,缺少系统的理论探索和研究,巡察重点、方式方法还没有很好的总结经验,巡察组只根据自己的理解和培训要求,参照甚至沿袭省市巡视巡察做法,听取汇报、测试测评、个别访谈、查看账册和台账资料,巡察缺乏针对性,如此泛泛的过场,很难发现乡镇在“六个围绕、一个加强”方面的问题,更难发现乡镇在乡村振兴、扶贫攻坚、惠农富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维护农村稳定方等面的个性问题。在巡察报告里体现出“老问题多、新问题少;共性问题多、个性问题少”等弊端,巡察报告同质化、模板化倾向严重,千篇一律,千人一面,有的报告甚至存在“交作业”心态。

困境之四:被巡察乡镇配合意识不强,工作开展有障碍。被巡察单位少数党员干部对巡察存在误解,认识有偏差,以为巡察是“鸡蛋里面挑骨头”,专门查找被巡察单位的问题和毛病,因而对巡察有心理障碍、抵触情绪,存在不肯说问题、不敢说问题、不会说问题现象。在对一个乡镇巡察中,我们发出调查问卷41份,按时收回只有23份,其中提出问题和建议的只有5份。个别访谈中,大部分党员干部不能按照政治巡察的要求,从政治高度谈乡镇党委政府人大班子及其班子成员的问题,少数同志甚至不肯说问题。有的对我们询问党内政治生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廉政风险防控、乡村振兴战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概念,一脸迷茫,无从谈起。

困境之五:群众信访面广量大,接待处理与群众期盼有距离。大量的人访信访,是巡察乡镇突出的特点。巡视巡察日益成为上访群众的“救命稻草”,他们会把所有的诉求和期望寄托在巡察组身上,一旦听说巡察组进驻,大事小事、新事旧事,甚至几十年前“陈芝麻烂谷子”的事都要翻出来找巡察组说道说道。而且这些矛盾和问题,大多经过村、乡,甚至县、区调查处理过,而我们巡察职责没有授权我们调查处置具体问题,从而无法满足上访人的所有诉求。我们在一个乡镇巡察,进驻45天,接收信访21件次,接待人访59人次,接听电话5次,接收邮件5件次,短信1次,专门安排一个人负责此事,也感到为难。

困境之六:乡村制度体系不完备,定性问题有困难。省市县很多制度设计没有延伸到镇村一级,下面有问题,上面无政策无制度规定。比如村组干部考核奖、福利发放问题,村组干部没有更多福利来源,擅自多分土地作为福利;村支书任职时间问题,巡察发现一个村两年更换7个书记;乡政府任意任用临时人员问题,有的乡镇多达四、五十人,占机关正式编制人员40%以上,这些人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因此到了60岁还在干,有一个乡镇临时人员超过60岁的达20人;党支部用发放纪念品方式吸引党员参加会议,提高参会率,有的党员不能参加,家属代为参加;土地承包方面的信访问题极其复杂,处理起来没有针对性政策依据。凡此种种,让问题定性很难下手。 

 对策建议: 

 一、强化队伍建设,致力提升巡察干部能力素质。一是建立健全巡察人才库,保持巡察队伍相对稳定。要把纪检、组织、宣传、财务审计、信访等部门骨干和优秀年轻干部尤其是后备干部充实进人才库,并对人才库干部依据巡察实绩实行滚动管理,进出有序,保持活力。二是加强巡察干部和人才库人员培训。在培训内容上,突出政治巡察内涵、巡察重点、巡察实务、操作规程以及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基层组织建设等;在培训方式上,注重高校党校系统学习、上挂下派跟班锻炼、高端业务培训和交流研学,坚持选派巡察干部到信访岗位实践锻炼。三是以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加强巡察机关党的建设。围绕临时党支部组织活动正常化、规范化、精准化做文章,围绕“五大”建设,强化巡察干部党性修养,全面提升巡察干部政治素质。

二、创新巡察方法,保证巡察真发现问题。在常规巡察手段和方法运用基础上,积极采用交叉巡察、提级巡察、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机动式巡察、联动巡察等,克服巡察乡镇固有问题,帮助县区走出巡察困境。

三、完善制度体系,明确规矩尺度。市县协同编制《巡察乡镇工作手册》,明确巡察重点、方式方法、操作规程、纪律规定等;出台《巡察信访实施办法》,规范巡察信访接待处置行为,同时也让来信来访的群众知晓巡察信访的职责范围、处置程序和方法。

四、严格责任追究,形成巡察合力。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对于阻碍巡察、不配合巡察、整改问题走过场行为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建立并实行巡察后评估制度,加强对巡察组的监督,促进巡察组不断提升巡察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