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纪委(监察局)2013年政务公开指南

    【打印正文】 日期:2014-01-20 10:20     来源:未知    作者:秩名    浏览:6620    
机构名称中共浦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浦  北  县  监  察  局
工作职责: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市委、市纪委、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科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和党的作风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监察部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监察厅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县人民政府直属企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颁发的决议、命令、决定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镇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或其他重要、复杂案件,决定或撤销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四)负责调查处理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干部、县人民政府直属企事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审理决定或建议对他们做出行政处分(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督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五)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协助县委、县政府做好全县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政勤政。
        (七)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起草或制订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的有关规章制度。
        (八)按照有关规定,商县委组织部提名、考察各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派驻监察员和县直有关部门纪检组长、副组长(纪委书记、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副主任人选,并按程序报县委任免;统筹考虑各镇纪委书记、副书记、派驻监察员和县直有关部门纪检组长、副组长(纪委书记、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副主任的交流情况。
        (九)负责对县委拟提拔任用的各镇和县直各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人选提出审核意见。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钦州市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金浦新区投资大厦八楼
        对外联系电话:0777-8212244
        电子邮箱:pbxjw8212244@163.com
   三、内设机构工作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委局各室及各乡镇和县直纪检监察机构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市委、市纪委、县委和本委局有关工作部署的督查、跟踪和反馈,综合分析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组织起草委局工作计划、报告、总结、通知、主要领导讲话稿和有关重要文件,编发信息;负责常委会、纪委全会及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与县纪委委员会联络工作;负责收发、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工作;负责委局机关财务管理监督工作;负责案件催办、案件管理和综合、分析、统计工作;负责后勤管理、对外联系、接待及协调委局各室的有关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外联系电话:0777-821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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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监察综合室
        负责收集,综合全县行政监察工作情况和处理日常行政监察事务;负责反腐败抓源头工作及组织协调,收集、综合和研究行政监察工作的情况和信息,起草各种行政监察工作文件和情况报告;承办县人大、县政府交办的监察工作事项;起草向市监察局,县人大,县政府的监察工作情况汇报;负责以监察局或监察局办公室的名义与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政府的联系;承办监察局召开的专项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县监察局特邀监察员的工作联系与管理;承办局长办公会议交办的事宜。
对外联系电话:0777-8213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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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调查研究室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围绕纪检监察中心任务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大课题及有关政策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贯彻执行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监察厅法规和政策规定,归口管理并起草或组织起草、修订地方性纪检监察规章制度;配合有关室进行法规教育;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实施情况;负责调查研究、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情况;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法规工作事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外联系电话:0777-8312310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金浦新区投资大厦八楼
        (四)宣传教育室
        负责宣传党和国家的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负责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理论和党风廉政条规的学习,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负责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和有关案件的新闻报道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制订规划、编写教材;检查、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报刊、杂志的征订及发行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外联系电话:0777-8212625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金浦新区投资大厦八楼
        (五)党风廉政建设室
        监督检查、综合分析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提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阶段性工作建议及实施方案;会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制度执行情况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监督、协调直接对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的典型案件的查处;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规定;承办县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对外联系电话:0777-8212635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金浦新区投资大厦八楼
        (六)执法监察室
        负责对中央、自治区、钦州市和县委的重大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实施自治区纪委、自治区监察厅下达的专项执法监察项目;实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执法监察项目和配合政府各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提出全县统一开展的执法监察项目、计划和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对特大、重大责任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调查处理;对执法监察中发现的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负责全县执法监察情况的综合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外联系电话:0777-8313689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金浦新区投资大厦八楼
        (七)第一纪检监察室
        分管乡镇的案件检查工作;负责承办乡镇属县委管理的干部和党组织的违纪案件及其他比较重要、复杂、典型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各乡镇党委、政府及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综合、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乡镇的案件检查工作;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案件。
        对外联系电话:0777-8213030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金浦新区投资大厦八楼
        (八)第二纪检监察室
        分管县直属单位的案件检查工作;负责承办县直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及党组织关系在浦北的市直、区直驻浦北单位党组织的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复杂、典型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检查上述部门及其领导干部遵守党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决定、命令的情况以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综合、协调、指导、督促、检查上述部门的案件检查工作;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案件。
        对外联系电话:0777-8213030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金浦新区投资大厦八楼
        (九)案件审理室
        审理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审理申诉案件;对已作出处分决定的案件执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工作和执行纪律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案件审理业务进行指导、组织培训;对下级开展审理业务政策答询;分析疑难案例,组织审理业务的理论研讨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外联系电话:0777-8312310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金浦新区投资大厦八楼
        (十)信访室(增挂监察局举报中心牌子)
        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通过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受理涉及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编写、传递信访信息;对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加工整理,向本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及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催办信访问题、督办信访案件;直接查办信访案件;对少数时间紧急、问题重要的案件线索进行初查;对部分典型顶风违法乱纪、情节清楚、案情单一、易查易结的信访案件直接进行调查和处理;制订有关信访工作制度,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的信访举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外联系电话:0777-8310177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金浦新区投资大厦八楼
        (十一)纠风室(挂县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不计内设机构个数)
        负责督促、协调、检查、指导纠风专项治理和行风建设工作;承担县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纠风工作的检查活动;受理、查办纠风案件;负责参与全县投资环境整治工作;对镇人民政府及县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办理投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情况综合;负责全县村务、政务、厂务、校务公开情况的检查、指导;负责反腐败三项制度改革及其他源头治理工作的检查落实和协调工作;承办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外联系电话:0777-8313689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金浦新区投资大厦八楼
        (十二)行政效能监察室(增挂浦北县行政效能投诉中心牌子)
        负责全县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综合指导;对全县行政效能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全县服务窗口实行监督;受理对县驻政务服务中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效能情况的投诉、举报、申诉和控告;具体受理、协调和处理县外投资者投诉事项并进行跟踪督办;查处涉及行政效能投诉和干部作风的案件并依法依纪进行责任追究;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外联系电话:0777-8213694
        办公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浦北县金浦新区投资大厦八楼
        (十三)干部室
        负责本机关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及培训考核工作;承办本机关科级以下干部的考察、管理、任免工作;按照干部管理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镇纪委、县直部门纪检、监察干部的考察、选配及其管理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组织队伍建设情况和系统表彰奖励人员的政审、报批工作;负责本机关、本系统目标责任制管理和工作人员考核考评工作;负责本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系统内部干部的监督工作;受理涉及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对本机关干部违纪问题进行调查;承办与组织人事部门联系有关的干部工作;承办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对外联系电话:0777-821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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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浦北县纪检监察电教信息中心(事业单位)
        承担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电化教育工作;负责编辑制作党风廉政教材、电教片;规划、指导、组织全县反腐败倡廉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教育活动;负责维护县纪检监察机关门户网站;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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