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一案六书两报告两建议”工作的调研

    【打印正文】 日期:2019-08-01 18:38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10540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指出,坚持一案一总结,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加大改革力度,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补齐制度短板,夯实法治基础。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从正反两方面典型中汲取经验教训,筑牢思想防线,堵塞监管漏洞。

对此,天津市委制定了《关于运用典型违纪违法案件推进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工作办法(试行)》,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查办后,要准确运用“六书”“两报告”“两建议”的方式方法,坚持有案必鉴、以案促改,推动各级党委和相关单位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用足用好办案成果。

当前工作运行情况

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天津市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纪检监察建议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六书”“两报告”“两建议”撰写和运用的通知》,各区纪委监委按要求认真开展“一案六书两报告两建议”工作,对开展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不断深化,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不断增强。2018年,天津市各区纪检监察机关制作的“六书”“两报告”“两建议”数量是前两年的2.4倍,普遍做到了审查调查和“六书两报告两建议”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文件规定有效落实。调研发现,各区均能认真落实市委、市纪委监委相关制度规定和文件要求,各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部门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现实困难,按照“谁办理、谁组织”原则,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被审查调查人员深刻反省、真诚悔过,组织、指导其撰写“六书”,及时起草“两报告”“两建议”,并及时移送发案单位,有效推动了“一案六书两报告两建议”工作落到实处。

文书运用日益规范。调研显示,各区均能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六书”“两报告”“两建议”相关文书,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编制警示教育材料、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身边案、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推动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工作深入开展。各区均能形成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能够固定以常委会成员集体阅读相关案例忏悔书、剖析报告,谈认识、谈体会、谈反思的模式,均能积极主动抓好相关发案单位的整改落实工作。

制度机制不断完善。调研走访的地区,均能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细化职责分工、工作机制、考核问责等,推动“一案六书两报告两建议”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具体化、常态化。有的纪委监委建立起对发案地区和单位落实纪检监察建议情况的监督检查机制,将其纳入日常监督工作内容,经常性地开展整改“回头看”,强化跟踪督促,防止搞形式、走过场。

存在的主要问题

思想认识还不到位。有的纪检监察机关还没有把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摆上重要位置,依然把更多精力放在查办案件上,认为撰写“六书两报告两建议”属于额外负担,在工作部署之初就未将案后总结和案后促改工作纳入审查调查方案,以办案时间紧、力量不足为由应付了事,导致查办案件与撰写“六书两报告两建议”不能做到同部署同落实,查办案件的治本功效未能充分发挥。

能力素质有待加强。实践中,也确实有一些审查调查对象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素养不高、文化水平偏低,撰写“六书”的质量较差。也有一些办案人员政治站位不高、文字能力欠缺,梳理分析能力不强,不擅于剖析问题,撰写的报告、建议缺少针对性、操作性。

统筹衔接不力凸显。调研发现,有的纪检监察机关没有确定牵头部门对落实“六书两报告两建议”情况进行统筹,撰写、运用、问效等各环节缺乏统筹安排、衔接配合,相关部门各自为战的问题凸显。还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只满足于形式上的落实,在移送“六书两报告两建议”后,缺乏跟踪问效机制。

制度机制有待完善。考核机制欠缺,一些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未将“六书两报告两建议”工作纳入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范围,未能做到同部署同考核,使之成为一项“软指标”,只有在上级机关明确要求或人手比较充足的时候才抓一下,“推推动动、不推不动”的问题突出。实践中,有的基层单位制发“两报告”“两建议”缺少明确时限,导致移送发案单位不及时的现象比较突出。

适用范围缺乏标准。调研发现,当前“六书”适用对象范围扩大化与缩小化现象并存。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六书”适用范围明显扩大,要求对采取留置措施的审查调查对象,无论级别高低,无论其违纪违法行为是否具有普遍性、典型性、系统性,一律要撰写“六书”,有的稍显牵强。而有的单位为了缩减时限,则以为保证“六书”质量为由,人为缩小适用对象范围,未按规定要求相关对象撰写“六书”。

相关对策及建议

抓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充分认识到案件查办和以案促改工作都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深刻认识到撰写和运用“六书两报告两建议”的重要意义。要深刻认识到,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成功查办一起案件,就好比打赢一场战役,纪检监察机关不仅要能打审查调查硬仗,更要善于“打扫战场”、搞好“战后重建”。要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从“消极应付”向“主动落实”转变,做到高度重视、提高质量;将以案促改工作从“与办案割裂”向“一体推进”转变,实现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将单纯的“办案思维”不断向“标本兼治”转变,切实起到筑牢思想防线、堵塞监管漏洞的根本作用。

抓顶层设计,强化统筹协调。要做到将撰写和运用“六书两报告两建议”工作与纪检监察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推进,始终贯穿监督监察、审查调查、教育整改各环节。要建立监管机制,确保牵头部门始终抓好统筹安排,抓好工作衔接、成果运用和跟踪问效等案件查办的后续环节。要建立督办机制,督促审查调查部门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六书两报告两建议”制作和移送工作,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建章立制。建立考核机制,将撰写和运用“六书两报告两建议”的工作情况纳入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考核体系,以考核促落实。

抓责任落实,提高工作质效。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意见和实施办法,以及相关制度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主导推进、部门协调配合、案发单位具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六书两报告两建议”工作纳入审查调查工作方案,审查调查部门及时按规定要求移送发案地区或单位、被审查调查人亲属;监督检查部门要注重运用“六书两报告两建议”开展监督,既检查联系地区或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又定期跟踪问效推动联系地区或单位从严管党治党;宣传部门要及时跟进、主动对接,认真做好警示教育等工作;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要做好督促整改落实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有效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
●链接

什么是“一案六书两报告两建议”

天津市纪委监委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典型违纪违法案件中,应当深入剖析案发根源,形成“六书”“两报告”“两建议”等警示教育素材。

“六书”即被审查调查人撰写的《忏悔书》《廉政家书》《廉政忠告书》《党风廉政建设评价和建议书》《所在单位行业改革发展建议书》和《依纪依法审查调查见证书》;“两报告”即纪检监察机关撰写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报告》和《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通报》;“两建议”即纪检监察机关制作的《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

天津市纪委监委要求,发生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应当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制定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工作方案,报纪检监察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宣传部门应与党委宣传部门加强协作配合,编辑警示教育书籍,制作专题片、微视频的警示教材,为开展警示教育提供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