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党内法规,经县委同意,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巡察组于2019年10月9日至12月9日进驻,对江城街道、龙门镇、县人大机关党组、县政协机关党组、县委统战部、县直属工委、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侨联、县接待办、县金投集团公司、县医药公司等13个单位开展巡察。
本轮巡察将按照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等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政治立场不坚定、政治意识不强、政治担当不足、政治生态不佳、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政治价值取向不正等问题,以及落实“政治建设六项重点任务”情况。
巡察的重点内容是: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围绕党的政治建设开展监督;聚焦加强党的建设,围绕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开展监督;聚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围绕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展监督;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加强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中央和自治区巡视和扫黑除恶专项督导整改落实情况监督;对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情况开展监督;对于行政村(社区)的巡察监督,重点突出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等。
欢迎在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拨打举报电话反映问题。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将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走访暗访、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及上述巡察重点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涉及县委管理干部和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此通告张贴至镇(街道)、村(社区)及县直有关被巡察单位
十三届县委第六轮巡察各巡察组分工和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