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建好用活巡察“人才库”,打造淬炼干部“大熔炉”

    【打印正文】 日期:2019-12-25 20:59     来源:县委巡察办    作者:陆建存    浏览:2994    

浦北县坚持“选优育强、动态严管、授权使用”原则建好用活巡察人才库,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截止目前,巡察人才库中共89人参加过巡察工作,其中提拔使用11人,交流到重要岗位5人,进入后备干部13人。

人员入库求“优”。坚持选好人、用对人原则,严把入口关,分别从全县纪检、组织、财税、审计、政法等部门,选拔一批政治意识强、思想觉悟高、专业素质精的干部进入人才库,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将新任副科长党员领导干部补充进入人才库。全县储备专兼结合的“组长库”40人,平均年龄44岁,其中大学学历31人、大专及以下学历9人;“人才库”137人,平均年龄40岁,其中研究生学历6人、大学学历92人、大专及以下学历39人。

素质提升求“强”。例行培训铸魂补钙强身,每年有针对性地安排部分人才库人员参加一次外出脱产培训;每轮巡察前举办业务培训班,并让具有丰富经验的巡察干部进行授课交流、分享经验实践历练挖掘干部潜能,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和“新老结合、以老带新”原则,采取“一一授权、一轮一组合的方式从人才库中抽调人员搭配组成巡察组参加历练,新任副科长党员干部两年内至少参加一轮巡察工作,其他人员原则上一抽两轮。党建同步永葆党性不褪色,把临时党支部建在巡察组上,保持巡察工作与党员的日常学习教育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让巡察人员党性教育不休眠、日常管理不停步。

制度管理求“严”。县委巡察办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对人才库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巡察期间,抽调人员由县委巡察办和抽调单位共同管理,以巡察办为主抽调单位配合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建立健全巡察工作制度,并对现行的《浦北县巡察机构抽调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严格执行巡察人员廉洁守纪承诺、请示报告、安全保密等有关规定,对发现存在隐瞒、歪曲、捏造事实、跑风漏气、以权谋私等行为的,将严肃追责问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巡察工作的,及时交流调整出人才库。

考评运用求“实”。每轮巡察,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巡察人员进行通报表扬、颁发荣誉证书,由县委巡察办根据巡察人员的工作表现作出书面鉴定,鉴定材料存入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干部考核、评优评先、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当年参与巡察工作半年以上的抽调人员,年度考核在县委巡察办考核。同时,实行绩效加减分管理,对工作表现优秀获通报表扬的抽调人员,给所在部门(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加分;对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追究责任的,给所在部门(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予以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