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龙门镇高明村党支部原书记谭承干落实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高明村委会高坡村低保人员李某某、茶根垌村低保人员谭某某因病死亡分别于2017年3月、2017年8月被公安机关死亡注销户籍,谭承干作为负责联系高坡、茶根垌等村民小组工作的时任村干部,没有及时跟踪办理此两人的停保手续,致使他们的低保补助分别继续发放至2018年5月、2018年4月。2019年12月,谭承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及款项已退回。
二、泉水镇横流村委文书邓洪落实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不到位问题。横流村委会葛麻田村低保人员钟某某于2017年6月去世。邓洪作为具体负责村委低保工作的村干部,没有认真核查低保人员名单,也没有及时发现并办理钟某某的停保手续,致使其低保补助继续发放至2018年6月。2019年12月,邓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及款项已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