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新冠防指〔2020〕4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系列措施
宣传贯彻力度的通知
各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中直、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点领域、重要场所的精准防控,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连续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和农村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3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38号)、《关于印发工厂企业、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等7项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41号)、《关于印发儿童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十严格”措施的紧急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43号)、《关于印发公共服务场所防控工作“十严格”等4项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44号)及经指挥部同意印发的监狱场所、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疫情防控“十严格”措施等系列文件,共18个方面的“十严格”措施。为确保系列措施落实到位,现就进一步加大“十严格”措施的宣传贯彻力度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区)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市(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是宣传贯彻“十严格”措施的责任主体,要把宣传贯彻“十严格”措施纳入到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结合本地本系统本单位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提出明确、严格、具体的要求,动员一切力量,利用一切阵地,采用一切形式,想尽一切办法,全面铺开、全面覆盖、全面宣传“十严格”系列措施,为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强大舆论支撑。
二、各级各部门要动员所有的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十严格”系列措施,用最快的途径,用群众看得懂、听得进的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各宣传媒介要把对“十严格”措施的宣传作为现阶段重要任务,创新宣传方式,强化宣传效果,让“十严格”措施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个个遵守。
三、各级各部门要创新宣传工作机制、内容和形式,抓住关键部位、盯住关键环节、把住重点场所,全方位、多角度、宽领域,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十严格”措施宣传。
(一)各市、县(市、区)政府。动员各基层单位立即向广大农民群众、社区居民开展宣传活动,要在主要公共场所通过宣传栏、张贴海报、悬挂标语、LED显示屏不间断滚动播出等方式宣传“十严格”措施内容,确保有关宣传信息到每一户、每一人。
(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行政村要在主要街区、路口宣传栏广泛张贴“十严格”措施海报,制作悬挂宣传条幅,确保每个行政村(含自然村)、城市所有社区的主要街道、出入口悬挂宣传条幅。
(三)各重点场所。火车站、地铁站、汽车站、机场、港口码头、公共交通工具、学校、大型商场、超市、影剧院、广场、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医疗场所、商务楼宇、旅游景区、公园、饭店、宾馆、文化体育娱乐等场所要悬挂张贴“十严格”措施宣传海报,利用LED显示屏不间断滚动播出“十严格”措施内容。
(四)各种宣传媒介。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站、大喇叭、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手机APP等多种形式推送宣传相关“十严格”措施,每日推送的内容要通俗易懂、生动形象、贴近群众生活实际。
(五)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所有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窗口服务行业、沿街商户商铺要在出入口、显著位置张贴“十严格”措施海报,或通过LED显示屏、宣传橱窗设置“十严格”措施宣传标语、内容。
(六)各基层党组织。筑牢筑实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发动党员干部深入做好“十严格”措施宣讲解读,拓展党员联系群众宣传途径,实行党员联系户制度,每名党员联系多户邻居或亲戚关系家庭,持续开展“十严格”措施宣传,主动提醒、督促落实“十严格”措施要求。
四、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十严格”措施提出的要求,逐条逐项的认真落实到位、分解到人,明确时限要求,确保任务落细落实。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把“十严格”措施宣传贯彻情况纳入督查暗访的重点内容,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广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对不按要求推进宣传贯彻工作,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严格依法依规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