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令
第20号
一、暂停群体性祭扫。暂停公益性公墓集中祭扫,以及群众集中祭扫、集体共祭等群体性祭扫活动。
二、错时错峰、文明从简祭扫。对位于山头、林地等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历史埋葬点、散埋坟地及街头祭祀等祭扫活动,引导群众合理安排祭扫时间,自觉减少祭扫人数或疫情解除后再祭扫,确保人员不聚集、不扎堆、不聚餐。严禁在山头、林地、墓地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
三、严防祭扫活动引发火灾事故。开展全覆盖宣传告知,严明钦州市、浦北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发布的6条措施,即:尽量减少上山祭扫人数,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不带火种进山,严禁野外一切违规用火,严禁上坟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一旦发现森林火情、请拨打"12119"或"110"报警。
四、积极倡导绿色文明祭扫新风。各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采取公告、倡议书、公益短信、大喇叭等形式,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和节日祭扫服务管理措施。倡导绿色文明祭扫新风,引导群众通过居家追思等形式表达对先祖先人的缅怀之情。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在疫情期间尽量不要开展现场祭扫,建议延期祭扫,避免聚集性祭扫活动。党员、干部严禁组织或参与集中祭扫活动,并带头践行绿色文明祭扫新风。
五、加强排查巡查动态管理。按照“属地管理、行业主管,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县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包户”分片包干机制,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祭扫和森林防火等的排查巡查动态管理,及时掌握和处置辖区内群众集聚拜众山、集聚祭祖和群体性聚餐,以及带火种进山、在山头林地烧纸钱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六、有效引导减少返乡祭扫行为。组织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告知劝导在外人员(含县外、境外和国外人员)今年清明期间,暂时不要返回浦北参加祭扫活动,防止输入性疫情的发生。应对疫情,保护好自身健康是对先祖先人的最好告慰。希望广大群众从自身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共同营造绿色文明祭扫的社会氛围,以实际行动支持全县疫情防控工作。请相互提醒、相互监督,举报有奖、举报重奖!举报电话:0777—110。
浦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