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监督保障执行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钦州市2019年度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打印正文】 日期:2020-04-21 08:41     来源:钦州廉政网    作者:赵汝贵 赖昕    浏览:4422    

强化监督保障执行  

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钦州市2019年度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深化运用“三同巡察法”,市县(区)上下联动对582个机关单位、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

出台《钦州市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负面清单》,以强有力监督助推优化发展环境,钦州市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指标百日攻坚加权综合得分排在全区第2位; 

实施廉洁工作站提质增效工程,全市廉洁工作站开展监督检查7262次,收集问题线索转立案313件……

这是钦州市强化监督保障执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生动实践。

2019年以来,钦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全会和自治区纪委全会部署,坚守职责定位,找准履职尽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着力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谱写了新时代钦州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强化政治监督  保障制度执行 

“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如果不真懂不真信不真用,对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落实、打折扣搞变通,何谈对党忠诚,又怎么能做到‘两个维护’?”面对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这道“时代考题”,钦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坚持把落实“两个维护”作为首要政治任务。

 一年来,钦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两个维护”作为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纲”和“魂”,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言行作斗争,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案件17起。持续深化运用“三同巡察法”、巡察整改“三评一定”机制,开展五届市委第六、第七轮巡察,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监督,推进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擦亮了巡察“利剑”,为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奠定了坚实基础。

打造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就要坚决做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

“有的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心,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有的部门部署工作‘上下一般粗’,简单照搬照抄上级文件;有的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针对这些突出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政治机关定位,突出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打赢三大攻坚战、优化营商环境、减税降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在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作风不严不实、履职不力等追责问责320人,处分297人。

“要以‘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办就办好、滴水穿石’的精气神,坚决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党的建设引领推动钦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钦州市委主要领导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明确要求。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协助党委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制度,优化“以单定责、照单履责、跟单考责、按单问责”机制,督促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整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83个。研究制定《钦州市贯彻〈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实施细则》,进一步推动各级党组织落细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从严正风肃纪  优化政治生态

钦州市纪委监委又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了!”每逢重要时间节点通报曝光典型案例,释放纠治“四风”不停歇的强烈信号,已成为钦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的“常规动作”。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基层减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基层减负年”的决策部署,强化对基层落实减负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出台《关于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十条工作措施》,督促各级各部门着力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市清理“一票否决”“责任状”事项29项。

针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喝等突出问题,紧盯“四风”隐形变异,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加大明察暗访、巡察监督、纪律教育和深挖细查力度,全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3件,处分8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2批次47人次。

“全年共立案1013件,结案1003件,处分985人;涉及处级干部1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0人,有15名党员干部主动到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自首……”2019年,钦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紧盯“关键少数”、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拳出击,持续“亮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

灵山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原副主任余秋虹利用工作便利,贪污488万多元,受到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严肃查处余秋虹这样的“小官巨贪”,是2019年钦州市重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的一个典型案例。

 钦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问题,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创新运用“大数据+抓系统、系统抓”模式,选取10个扶贫重点项目(资金)开展深度治理,立案364件,处分366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全市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64件,处分32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牵头统筹协调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

严管厚爱结合  激励担当作为

“今天找你谈话,是组织给你主动如实说明情况和澄清问题的机会,希望你认真对待。”在收到反映某干部相关问题的信访件后,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经过谈话函询,该干部如实说清了问题,并得到纪检监察机关采信。

2019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共处理党员干部2922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分别处置1928、860人次,占比达95.4%。这组亮眼的数据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担当与责任写下了注脚。

 钦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同时,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发现问题、精准把握政策、精准作出处置,抓早抓小,层层设防,避免党员干部由小错演变成大祸、由轻微违纪滑向严重违纪违法,切实爱护保护干部。

“要向‘勤廉榜样’看齐,以勤廉之风养浩然正气,永葆共产党员的廉洁本色;要时刻以案为鉴,守住底线……”“反腐扬正气 礼敬70年”暨党的十九大以来钦州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巡展,为钦州市各级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党课。 

钦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注重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积极营造“不想”的氛围,激励干部转变作风、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市委召开党员干部廉政提醒教育大会,市委主要领导运用莫东培等典型案例以案说纪、以案释法。编印《镜鉴—钦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开展典型案例巡展150场次,受教育3万多人次。及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40批次131起。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廉政教育纳入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校(行政学院)主体培训班、新时代讲习所、廉政课堂等重要内容。

“经调查,反映黄华杰同志吃拿卡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失实,现予澄清……”在钦南区教育局澄清正名通报会上,该区纪委监委为受到诬告的干部澄清正名。

钦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大力营造勇于担当实干良好氛围,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积极贯彻容错纠错工作理念,为党员干部澄清了结信访问题1343件次,回访受处分人员662人次,推动干部放开手脚干事业,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出台《钦州市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负面清单》,强化底线约束和正面激励导向,积极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推动干部优质服务企业。

气正能聚力,风正好扬帆。钦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忘初心本色、牢记使命职责,在推进高质量发展新进程中,继续书写忠诚干净担当,为钦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实现“国际门户港、自贸试验区、绿色石化业、江海宜居城、小康幸福人”愿景,加快“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枢纽城市建设提供坚强纪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