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浦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转发《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对2015年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纪委,县直(含直线驻县单位)纪检组(纪委):
现将自治区纪委办公厅《关于对2015年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桂纪办发电〔2015〕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开展本镇、本单位2015年春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并于2015年2月15日上午下班前将检查情况报县纪委(径送党风廉政建设室,联系人及电话:陆恒晟 8212635,18807871080)。
中共浦北县纪委办公室
2015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