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浦北县委第七轮巡察公告

    【打印正文】 日期:2020-05-11 17:31     来源:县委巡察办    浏览:6178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市县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党内法规,经县委同意,本轮对安石镇、北通镇、福旺镇、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县督查考评办、县融媒体中心、县法院、县社科联、县退役军人局、县扶贫办、县医保局、浦北经管委、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县水库移民中心、县征拆中心、浦北五皇山地质公园管理处、县测绘中心等21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等4个单位开展扶贫领域相关部门巡察“回头看”。常规巡察进驻时间是2020510日至730日,扶贫领域巡察“回头看”进驻时间是2020510日至630日。

本轮巡察的重点内容是:(一)常规巡察监督内容: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3.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4.落实有关问题整改情况。(二)扶贫领域相关部门巡察“回头看”监督内容:1.加强对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重大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2.加强对决战脱贫攻坚重大举措落实情况的监督。3.加强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监督。(三)对村级党组织巡察监督内容:1.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2.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3.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问题。

欢迎在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拨打举报电话反映问题。

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将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受理来信来电来访、走访暗访、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及上述巡察重点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涉及县委管理干部和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