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主持会议并讲话
9月25日,自治区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于春生同志传达了王岐山同志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并对学习贯彻提出要求。会议认为,王岐山同志的讲话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阐述了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调正人先正己,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表监督,内涵丰富、寓意深刻,情真意切,指导性、针对性强,对做好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会议强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王岐山同志的讲话精神,把自己摆进去、学思践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严明的纪律管住自己,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
会议指出,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关心不能代替管理。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要有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当前,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同志严于律己,克己奉公,敬业奉献。但也要看到,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时刻面临着腐蚀与反腐蚀的考验,面临被下套和“围猎”的危险。严是爱,宽是害。对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严格教育。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不只是干部监督室的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责任担当,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主动履行好“一岗双责”,既要抓好主责主业,又要抓好干部的监督管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各分管领导和机关部门负责人要负起监督管理机关干部的直接责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主动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发现苗头性问题,该提醒的要早提醒,该批评的要及时批评。对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绝不能藏着掖着,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分级负责原则,严格按照中央纪委规定的五类方式进行处置。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坚决调离;对以案谋私、跑风漏气、泄露案情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严肃处理,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对涉嫌违纪违法的,要坚持“零容忍”态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护短,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各级纪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要各司其职,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切实抓好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凡是监管不力,发生严重后果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
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察厅副厅长出席会议,自治区党委巡视组组长、巡视办负责同志,自治区纪委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