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背后 | 扶贫项目被任性分配,只是为了书记“面子好看”

    【打印正文】 日期:2020-07-21 16:37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4968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薛鹏 通讯员 贾海凡

“这个项目能解决1700多人的饮水问题,从2018年就听说要建设,等了好几年终于好了。”提起本村前不久建成的饮水设施,四川剑阁县涂山镇苏维村的贫困户何大爷高兴中带着一些不满。

何大爷的不满,是由于该项目经历了计划建设、突然取消、重新建设的反复过程,而这一波三折的背后,是该镇原党委书记唐兆林的“任性”决策。日前,四川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披露了唐兆林擅自变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内容的问题,其中“擅自决定”“抓阄方式”等字眼引人注目。

两条线索互相印证牵出任性书记

2018年12月,四川省委第四巡视组在结束对剑阁县的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后,向剑阁县纪委监委移交了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

事关脱贫攻坚大局,剑阁县纪委监委立即展开摸排。

在梳理线索过程中,一条“眼熟”的问题引起了工作人员关注。“我们发现,这条问题线索与不久前广元市纪委监委发来的一份转办件互相印证。”剑阁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反映的都是时任涂山镇党委书记唐兆林擅自变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内容。

针对两条“互相印证”的线索,县纪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启动初核工作。通过现场查看、实地走访,初核组人员比对发现,涂山镇易地搬迁项目的建设实施与批复规划有着不小的出入。在初步锁定部分违纪事实的基础上,县纪委对唐兆林进行立案审查。

“我不太清楚”“都是具体人员在办”“我没有收钱办事,行得端坐得正”。在审查初期,唐兆林丝毫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调查人员进行了细致的谈心谈话,同时拿出了前期在县发改局、财政局等部门及涂山镇调取的立项批复文件、财评送审资料和招标合同书等证据材料。看到已经无法辩解,唐兆林便说了起来,“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中,我为了面子好看,把项目做了一点调整,也不是什么权钱交易的问题。”

自己的挂联村多投了近百万

何大爷口中的饮水项目,本属于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的建设内容,规划在涂山镇太和村、大桥村、苏维村等村实施。

“除了饮水项目,建设内容还有乡村公路建设、公共区域硬化等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剑阁县以工代赈办相关负责人介绍,项目由以工代赈办审批后由乡镇按规划建设,未经审批不得随意更改。

然而,项目在实施中,不仅没有严格按照规划进行,还出现了“厚此薄彼”的现象:

规划中没有的六角亭,太和村在建设,大桥村、苏维村却没有;绿化环境项目上,太和村的投入远远高出其他两个村;在园区建设、道路硬化、产业发展等方面,太和村都明显好于其他两个村……

太和村为何被如此偏爱?

调查发现,这种偏爱不止出现在这个项目中,在以往的政策落实中,太和村均或多或少受到“关照”。

原来,涂山镇作为当时脱贫攻坚的57个乡镇之一,按照要求,党委负责人必须挂名包片联系一个贫困村,指导推动该村的脱贫工作,而唐兆林的挂联村正是太和村。

“村里有成绩,自己也能添光添彩。”唐兆林说,太和村六角亭等“多”出来的建设,增加了开支,为了弥补资金缺口,就擅自决定取消三个村的人畜饮水等工程。

最终,调查结果显示,太和村项目超批复金额94.02万元,大桥村项目少于批复金额15.54万元,苏维村项目少于批复金额22.28万元。

违规决策的背后是监督缺位

唐兆林的“任性”不止于此。

“现在,大家按照手中的顺序号,依次到主席台来抓‘乒乓球’。”2018年4月2日,在太和村村委会会议室里,进行了一场易地搬迁配套项目建设的“抓阄”会,凡是抓到带有“中”字乒乓球的申请人即为中选施工队,承担项目建设。

过程公开透明、全场进行监督、没有权钱交易……在唐兆林看来,他选定的这种“抓阄”方式公平公正,而且能尽快动工,完成项目建设。

“在未取得相关财评报告的情况下,以这种方式确定施工队,已经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县以工代赈办工作人员介绍,根据规定,涂山镇这种规模的建设项目,必须采取比选方式,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发布采购信息,按程序确定施工队伍。

“纪委书记没有异议,加之以前也有过这种操作,我就觉得没有问题。”唐兆林辩解道。

调查发现,2018年3月15日,还未撤乡设镇的涂山乡党委召开会议,决定以“抓阄”方式确定施工队伍时,时任乡纪委书记李某某“像往常一样”未提出反对意见。同时,“县发改局等相关部门也存在精准监督检查少、跟踪督促不到位等问题。”审查组人员介绍。

2020年3月,唐兆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时任镇纪委书记李某某因监督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涂山镇党委随即开展以案促改促建,成立工作组对全镇实施完工的44个扶贫领域项目全面开展“回头看”,推动涉案中应建未建项目建设,解决了4490余名群众的用水难题。

与此同时,剑阁县针对问题背后的漏洞,制发《招投标限额以下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等,进一步完善制度。结合全省系统治理,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发改局对573个在建项目开展“大清理”,并由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对清理工作开展重点“回头看”,严肃查处发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