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钦州市纪委关于在全市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部署要求,针对当前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小官贪腐等现象,结合我县实际,现重点查处和整治以下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重点整治用公款或集体资金吃喝、请客送礼、收受“红包”礼金、变相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和奢侈浪费,以及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和生冷硬推、与民争利、欺压百姓以及基层干部“走读”、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二、民生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在土地整理、土地流转、农村危房改造、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农村“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等民生资金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利用新农合审核、监管漏洞,内外勾结、虚构材料套骗新农合基金,贪污、挪用新农合基金等问题。
四、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在农林水利、公路交通、扶贫工程项目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建设施工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小官巨贪等问题,征地拆迁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等问题。
五、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利用办证、建房、入学、入保、计生、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和兴办公益事业等机会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
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重点整治基层党委、纪委“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问题。
二、民生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在土地整理、土地流转、农村危房改造、水库库区移民安置、农村“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低保医保等民生资金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利用新农合审核、监管漏洞,内外勾结、虚构材料套骗新农合基金,贪污、挪用新农合基金等问题。
四、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在农林水利、公路交通、扶贫工程项目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建设施工中官商勾结、贪污贿赂、小官巨贪等问题,征地拆迁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等问题。
五、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整治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利用办证、建房、入学、入保、计生、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和兴办公益事业等机会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
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力问题。重点整治基层党委、纪委“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