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春生在全区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现场会上强调
持续发力 严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提高群众满意度
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于春生在会上讲话
11月27日上午,全区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现场会在玉林市召开。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持续发力,以更加坚决的态度和更加果断的措施纠“四风”、拍“苍蝇”,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从严治党的成效,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自今年9月开展专项工作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大排查、大清理、大起底,初核问题线索1655件,办结696件,立案查处60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87人,问责182人,移送司法机关24人。一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赢得基层群众和社会的广泛认同。
于春生指出,专项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工作推进不够平衡、专项工作未实现全覆盖、一些地方执纪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情况。于春生强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围绕专项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持续采取有力措施,层层传到压力,层层担当责任,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明年6月份专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于春生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定信心,保持工作强度,一抓到底,推进专项工作长效化。要持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各种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让群众了解我们干了什么、干成了什么,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满意度。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特别是要重点排查群众反映问题集中、局部发现问题较多的系统和领域,严格按中央纪委五类标准处置,逐件跟踪办理,确保件件有着落。要坚持严查重处,保持高压态势,对一些问题线索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挂牌督办,问题不解决不销案。要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责任追究,对出现严重顶风违纪或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突出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的,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会上,玉林市、梧州市、北海市、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等地方和单位作了工作交流发言。会前,与会人员到玉林市玉东新区茂林镇鹿塘社区、北流市北流镇甘村、永丰广场、住建局等地实地参观考察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于春生与与会同志参观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成果展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