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浦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

    【打印正文】 日期:2020-08-18 16:24     来源:县纪委监委    浏览:11195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主要职能

本单位为中国共产党浦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与浦北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二)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内设办公室、预防宣教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浦北县纪检监察电教信息中心,有行政编制40名,机关后勤服务事业编制2名,事业编制7名,离退休人员7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包含中国共产党浦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机关及县委巡察办、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等9个纪检监察组(纪工委)经费开支。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446.21万元,同比减少50.46万元,减少3.3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446.21万元,为县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财政资金。同比减少50.46万元,减少3.37 %,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县监察体制改革基本完成,部分项目不再保留。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其他收入0万元。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6.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1446.21万元,同比减少50.46万元,减少3.3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75.34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同比减少104.79万元,下降7.59%,主要原因是2019年我县监察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各项费用有所下降。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66万元,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委机关职工及离退休计缴的各项社会保障。同比增加24.09万元,增长31.88 %,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29.14万元,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用于缴纳委机关职工计缴的卫生健康保障。同比增加5.52万元,增长23.37 %,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45.07万元,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委机关干部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同比增加27.73万元,增长159.92%,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浦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446.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46.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比2018年度减少50.46万元, 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基本完成,部分项目不再保留。

中国共产党浦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446.21万元,比2018年度减少50.46万元,主要原因是:监察体制改革基本完成,部分项目不再保留。

三、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浦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6.85万元,项目支出519.36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行政运行支出732.28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19.36万元,主要用于保证县纪委监委职能落实发生的支出,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执行审查调查、开展党内巡察等工作。

3.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23.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事项的纪检监察事务费用。

4.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46万元,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委机关干部职工计缴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95万元,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委机关干部职工计缴的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

6.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1万元,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委机关干部职工计缴的失业保险费用。

7.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76万元,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委机关干部职工计缴的工伤保险费用。

8.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0.1万元,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委机关干部职工计缴的生育保险费用。

9.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9.14万元,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委机关干部职工计缴的行政单位医疗费用。

10.住房公积金支出45.07万元,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委机关干部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浦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6.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03.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培训费等;公用经费2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维修费等。

五、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中国共产党浦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浦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6万元,支出决算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5%;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度减少56.36万元,下降78.98%。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9年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同比无变化。

(二)2019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同比减少2万元,下降40%。主要用于上级正常公务接待。据统计,2019年本单位公务接待共72个批次、共计620 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56个批次、466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个批次、0人。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19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简接待。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19年度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小于2018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简接待。

(三)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减少54.36万元,下降81.92%。

1. 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度年支出 0万元,减少48.36万元,2019年无新购车辆。2019年末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车保有量为5辆。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年度购车计划。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19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8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购置车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度支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同比减少6万元,下降33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车使用。

从预决算执行情况来看,2019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维护公车运行。

从上下年增减变动情况来看,2019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小于2018年度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车使用。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浦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70万元,比2018年度减少469.23万元,下降95.19 %。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浦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31日,中国共产党浦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预算项目自评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委对4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45.22万元,占年初项目预算的23.87%。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益和社会效益。

2)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我委已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5.2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总体情况较好,能够按时完成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具体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经费80万元项目自评得分为85

分,主要开展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2019年,县纪委监委机关立案合计46件,结案43件,其中涉及扶贫领域案件6件,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5件,涉法案件3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审查调查工作人员理论业务学习有滞后。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审查调查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派驻机构日常工作经费150万元项目自评得分为85分。主要开展县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纪工委)工作。2019年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合计52件,结案52件,其中涉及扶贫领域案件9件,涉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3件。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纪检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增加培训,增强相关人员业务水平。

县巡察工作经费 72.72万元项目自评得分为85分,主要用于开展我县2019年巡察工作。2019年,开展了2轮常规巡察任务,4个镇(街道)、22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完成五年规划总任务数的19.3%,巡察覆盖率达73.3%。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巡察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增加培训,增强相关人员业务水平。

2019年巡察联镇巡村工作经费 42.5万元项目自评得分为85分,主要用于开展我县2019年联镇巡村工作,2019年完成2轮村级巡察任务,对106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完成五年规划总任务数的37.74%,巡察覆盖率达71.2%。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巡察组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增加培训,增强相关人员业务水平。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格式附件(表一至表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