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浦北县纪委监委(含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浦北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浦北县纪委监委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浦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浦北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办公室、预防宣教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浦北县纪检监察电教信息中心,同时承担县纪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等9个纪检监察组(纪工委)及县委巡察机构财务。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共有编制98个,其中行政编制89个(委机关40个、派驻机构36个、巡察机构13个),机关工勤编制2个,事业编制7个。实有在职人员77人,其中行政编制70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5人。2019年末实有在职人员85人,离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浦北县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部门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五、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支出预算总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13818217.92元,同比增加1839074.62元,增长15.35%。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818217.92元,同比增加1839074.62元,增长15.35 %。
2020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承接市纪委建设浦北留置点等项目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13818217.92元,其中:基本支出9497937.92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8.73%,同比增加2712394.62元,增长39.97%;项目支出432028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1.27%,同比减少873320元,减少16.82 %。基本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去年部分项目今年未延续。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1818771元,占支出总预算85.53%,同比增加1481627元,增长14.33%。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062605.68元,占支出总预算7.69%,同比增加171845.18元,增长19.29%。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385758.16元,占支出总预算2.79%,同比增加85262.64元,增长28.37%。
(4)住房保障支出预算551083.08元,占支出总预算3.99%,同比增加100339.8元,增长22.2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9497937.92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8.73%,同比增加2712394.62元,增长39.97%。 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8567805.92,占基本支出预算90.21%,同比增加2581834.62元,增长43.13% 。
2.商品和服务支出930132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79%,同比增加130560元,增长16.33% 。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4320280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1.27%,同比减少873320元,减少16.82%。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15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0.35%,同比增加150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02528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93.17%,同比减少108720元,减少2.63% 。
3.资本性支出28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6.48%,同比增加145400元,增长108.02%。
二、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818217.92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9497937.92元,项目支出预算4320280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7498491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270780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委机关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县委巡察机构等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日常监督检查和常规巡察等。
3.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49500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为委机关为完成其他纪检监察事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50937.44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县统一规定,为我委干部计缴的养老保险。
5.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2483.52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县统一规定,为我委干部计缴的失业保险。
6.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9184.72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县统一规定,为我委干部计缴的工伤保险。
7. 行政单位医疗385758.16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县统一规定,为我委干部计缴的医疗保险。
8.住房公积金551083.08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委机关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本部门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本部门2020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0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0000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5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75000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0000元,比2019年预算160000元减少40000元,同比减少25%。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接待费用及公务用车运行费的减少。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0年预算0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20年预算45000元,同比减少5000元,下降10%。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单位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按照标准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费2020年预算75000元,同比减少35000元,减少32%。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预算75000元,同比减少35000元,减少32%。主要用于市、县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控制公务用车次数。
(2)公务用车购置2020年预算0元,同比无增减。
第四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浦北县纪委监委预算单位的构成。
浦北县纪委监委2020年的部门预算由委本级构成,其中:纳入委本级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预防宣教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浦北县纪检监察电教信息中心,同时负责县纪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等9个纪检监察组(纪工委)及县委巡察机构预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7498491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本部门2020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浦北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的相关规定,核定我委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5 辆,其中:委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车0 辆(越野车0 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老干部工作用车0辆(小型普通客车0辆,大型普通客车0辆),公务用车5辆(越野车 3辆,小型普通客车2辆)。
(五)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我委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1个,按县财政文件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3.5万元,其中:委本级 1个绩效考核项目,是:2020年党风廉政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3.5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