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换届纪律选好领头雁

    【打印正文】 日期:2020-12-28 08:42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5412    

从2020年下半年至2021年,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村“两委”进行集中换届。日前,河南省郑州市高新区在全区对受刑事处罚未受党纪政务处分党员、监察对象开展拉网排查,共有16人的相关换届选举资格被取消。

换届后,新一届村“两委”班子将肩负起团结带领群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创造美好生活的历史使命,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依法依规选好乡村振兴带头人,来不得半点马虎,容不得一丝闪失,必须以严明的纪律匡正用人风气,护航换届风清气正。

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实践证明,村“两委”班子风气正、能力强,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就强,基层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就能不断提升,党的执政基础就稳定牢固。如果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正气不彰,各项工作的落实就会打折扣、掺水分,不仅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而且严重阻滞农村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近期各地对受刑事处罚未受党纪政务处分党员、监察对象开展拉网排查,坚决排除政治上的“两面人”、“村霸”等问题人员,就是把好入口关的重要举措,很有必要。

选什么人,是标准,更是导向。从长远看,村“两委”班子选什么人,折射的是当地的政治生态,影响的是干部群众对未来的预期。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倘若选出来的干部素质和能力明显不合格,甚至带病选用、违规提拔,势必产生“破窗效应”。当前,各地村“两委”换届工作正有序推进,绝大多数村干部能知敬畏、守规矩。也要清醒认识到,换届期往往是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风漏气的高发期,必须时刻警惕个别党员干部拉票贿选、破坏选举秩序,甚至寻衅滋事的问题,一旦发现就要从严查处、通报曝光,彰显正气、维护纪律。

从源头抓起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落实责任是关键。今年7月,党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各省也一再强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要求。制度已经有了,纪律已经明确,各级党委特别是县乡党委要负起主体责任,不当“甩手掌柜”,不搞“你好我好大家好”。必须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严明的纪律、“零容忍”的态度、规范严谨的程序,组织好村“两委”换届工作。要严格落实村“两委”人选资格联审机制,以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责任的局面。树立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风气,组织部门要负直接责任。要强化督查督导,把巡回督查与现场督导结合起来,把面上督查与专项检查结合起来,深入了解“活情况”、新问题,查找风险点、隐患点,提高及时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对换届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职能职责,不仅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当事人,还要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形成震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曹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