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王勇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打印正文】 日期:2020-12-28 08:44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浏览:6151    

据防城港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防城港市纪委监委对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勇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王勇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工作纪律,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泄露案件情况;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超计划生育;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并从中非法获利,涉嫌介绍贿赂犯罪。

王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法纪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知法犯法、执法违法,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防城港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勇开除党籍处分;由防城港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王勇简历

王勇,男,1972年10月出生,广西东兴人,壮族,大学学历,200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1月参加工作。

2002.12—2006.12 防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反贪污贿赂局副局长;

2006.12—2007.04 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察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2007.04—2011.11 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委员、检察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2011.11—2015.06 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反贪污贿赂局局长;

2015.06—2020.12 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检委会委员、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