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桂新冠防指〔2020〕208号
各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区直、中直各单位:
元旦、春节将至,新的跨省、跨市人员大规模流动即将开始,跨境流动也将上升,旅游度假、学生放假、务工返乡和探亲访友人流加速叠加,部分省份陆续出现新增本地确诊病例,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高位流行,全球及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巩固我区疫情防控成果,切实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区人民能平安、幸福、祥和欢度佳节。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汲取相关省份出现新增本地确诊病例的经验教训,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迅速行动起来,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严防出现疫情反弹。
二、严格防范境外疫情输入风险
边境地区和有关单位要牢牢守住边境地区“三道防线”,固化联防联控机制,深化党政军警民“五位一体”联防联控,做到人、村、通道、证件、边境“五个管住”。要加大沿海、界河“三无”船舶清理整治力度,对边境通道、便道、小道、渡口等高风险点,组织力量驻点值守,加大打击“三非”人员和走私工作力度。继续做好国际客货运航班来桂旅客和机组人员、乘务人员等的闭环管理,严格执行海港货轮防疫各项规定,严防疫情从水路、航空口岸输入。严格做好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对来自风险高的国家和地区冷链食品加大抽样检测的数量,落实核酸抽检全检测、冻品外包装全消杀、进口冷链食品全追溯的“三全”管理。
三、加强来桂返桂人员登记排查
各地要继续加强国内来桂返桂人员健康监测跟踪工作,做好中高风险地区来桂返桂人员登记和排查,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登记报告,第一时间落实管控服务。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单位报告,及时纳入社区管理。每个人都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应自觉遵守社区疫情防控规定,发现社区(村、屯)有非本地外来人员、社区(村、屯)内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等可能带来疫情传播隐患的情况,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或辖区疾控中心报告。
四、充分发挥公共场所哨点作用并加强消毒管理
各地要充分发挥医院、诊所、药店、车站、商场、宾馆、集市、批发市场、高速公路服务区、文化娱乐经营场所、文化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单位等哨点作用,提高早期监测预警的时效性、敏感性。严格落实“开门就消毒、进门就测温、异常就报告、违规就处罚”要求,严控人员和车辆流动,严格落实戴口罩、登记、亮码、测温、通风等防控措施。个人要积极主动配合管理,确保“早发现”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五、引导群众加强自我健康管理及落实自我防控措施
(一)减少不必要的活动,非必要不聚集。各单位在元旦、春节期间原则上不组织团拜、联欢、演艺、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影院等场所观众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座位数的75%,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二)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好家庭、单位清洁卫生和消毒措施。注意常通风,勤洗手,不扎堆、少聚集,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遵守咳嗽礼仪,保持“1米线”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文明用餐。外出时随身携带口罩,去往医院、车站、机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或与他人有1米以内近距离接触时应佩戴口罩;遇到自己无法确定风险的情况下要及时佩戴口罩;年老及体弱者、慢性疾病患者外出时佩戴口罩,落实个人自我防控措施。做好自身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第一时间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并主动如实告知个人14天内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要做好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合理安排旅游出行,非必要不离桂。鼓励群众在区内旅游出行,原则上不到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游出行,如确需前往,须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单位报备后方可前行,返回后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核酸检测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鼓励在当地过节,减少走亲访友,提倡网络拜年。
六、加强应急值守,加大工作督导力度
各级各单位要强化假期值守制度,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防控措施落实的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堵塞可能出现的各种漏洞,确保假期一旦出现疫情能够得到及时发现处置,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安全隐患能够得到及时消除。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