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着坚强的党性、为民的情怀,扎根基层一线,心怀群众。
他,有着开拓的思维、务实的作风,敢于面对挑战,攻坚克难。
他,有着勤廉的品行、奉献的精神,恪尽职守工作,清白做人。
自2007年参加司法行政工作以来,他以自己的一言一行忠诚地践行“司法行政人”本色,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赢得了各级干部群众的广泛好评。
他--就是浦北县司法局龙门司法所所长梁剑锋。
当好“法官”,耐心调解群众纠纷
“梁所长,请你帮我们调解一下纠纷。”在儿媳妇的陪同下,刚康复出院不久的龙门镇龙门社区群众黄大婶就急忙找到了梁剑锋,盼望能争取到赔偿医药费。
原来,2019年1月,黄大婶被邻居用石头砸伤住院治疗。事情的起因源于双方的宅基地纠纷,双方矛盾从上世纪60年代就产生,积怨已久。这次又因为宅基地纠纷,闹出了一方受伤、另一方不愿赔偿医药费的局面。
为公正处理该纠纷,调解前,梁剑锋分别到双方当事人家中询问了解,又前往派出所,调阅公安部门的案件卷宗。同时,多方走访群众了解纠纷情况,对案件的来龙去脉有了较为全面的把握。
“经过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审查,符合受理条件,可以进行调解。”在组织调解中,梁剑锋的话音刚落不久,一场充满“火药味”的争吵似乎又要上演。
“去年,他三父子拿石头扔我,还用尿水泼我两次……”
“我没有泼她、打她,绝对不赔钱……”
调解的现场一度很紧张,一件简单的纠纷案件在双方的毫不退让中变得棘手起来。
“请大家保持冷静,听我讲几句。”历经多种调解场面的梁剑锋,很快察觉到现场可能燃起的“火药”气息,便立马制止住了。
调解现场上,梁剑锋既对双方耐心讲解法律知识,晓之以理;又以角色互换的方式,动之以情,让双方正面认识自己在案件中的过错。
在梁剑锋苦口婆心的调解下,最终双方愿意就该案件作出让步,在调解书上签字。黄大婶获得了医药费赔偿,双方紧张的关系得到了缓和。
调解重在实效。不仅注重调解的“说教”,还需要将调解的“后续文章”落到具体问题的解决上。在了解到黄大婶的老房子因水田沟渠失修堵塞造成积水后,梁剑锋积极联系镇水利部门和村社区,通过争取有关水利项目,疏通了水田的沟渠。
“梁所长不仅热心为我们调解,还帮我们解决了实际问题,我的房子再也不担心挨积水了。”黄大婶的内心充满感激。
调解工作是一种动态手段,纠纷调解后,对案件当事人回访,是防止纠纷出现反复的必要措施。在对每一起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回访时,梁剑锋都收获了满满的点赞。
纠纷调解,需要一股坚强,更需要一股韧劲。凭着一张“唠叨不休”的嘴和两条勤快的腿,梁剑锋调解了一件又一件案件。近三年来,他共处理复杂疑难纠纷180多件,调解成功177件,成功率达98.3%,被同事们戏称为“调解专家”,被群众称为“梁法官”。他还被钦州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先进人民调解员”。
当好“医生”,真心拯救迷途浪子
“浪子回头金不换”,是梁剑锋对待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时,最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而他也是以医者之心,用心“医治”和教育“迷途浪子”。
龙门镇茅家村村民邓某2017年因非法收购、运输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被判刑罚后,邓某不能再从事木材采购砍伐工作,一下子失去主要经济来源。
“当时他的情绪非常低落,经常借酒消愁。”在家庭走访中,梁剑锋发现这一情况后,及时跟邓某谈心,与其共谋生活出路,并带邓某到县内张黄镇和周边地区实地了解农村养殖业发展情况。
经过深思熟虑后,邓某决定与某畜禽养殖有限公司合作养鸡,得到了梁剑锋的大力支持。
在邓某缺少资金时,梁剑锋积极帮助其联系农村信用社贷款,并动员邓某的亲朋好友筹集资金建起了养殖场。第一批肉鸡出栏时,纯收入达7万多元,这样邓某的日子有了盼头,安心改造。
“经司法所教育、帮扶,我回家开了家鸡场,思想和人生都有了很大的转变。”如今,邓某的生活燃起了新的希望。
社区矫正重在矫心,激发积极乐观的能量。自2016年以来,梁剑锋所带领的龙门司法所共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3人,帮助9人成功自主创业;接收刑满释放人员 91人,安置91人,联系就业47人,帮助自主创业16人,实现辖区连续6年无社区服刑人员及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现象。梁剑锋本人也荣获“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执法管理类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
法治意识不强是纠纷和违法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在社区矫正和纠纷调解过程中,梁剑锋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
抓好普法,推进普法工作全覆盖。这是他一直秉持的工作理念和思路。“工作很认真负责,不仅组织大家把法律知识带到校园里,自己还经常进村入户给群众宣传,引导群众学法、守法、护法。”这是身边同事对梁剑锋的评价与认可。
“在梁所长的宣传推动下,我们社区组建有法治宣传小分队,设立有法治书屋,效果非常好。”龙门镇马兰社区干部罗家任高兴地说。
有了法治宣传与法治意识的提升,就有社会的安定。 多年来,马兰社区和谐稳定,群众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镇,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这些都与梁剑锋勤政廉政、务实拼搏、无私奉献密不可分。2017年,马兰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第七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梁剑锋也荣获“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称号。
当好“卫士”,坚守清廉本色
公生明,廉生威。“慎微慎独、廉洁自律”,这是梁剑锋对自己提出的要求,而他也是这样为人处事。
2019年元旦前的一天,梁剑锋正在办公室忙碌,多年不见的老朋友叶某拎着一个袋子匆匆走了进来。
“最近生活过得好吗?是不是遇到什么困难了?”见到老朋友匆促的来访,梁剑锋边沏茶边热情地询问。
“其实……我……我想叫你帮多关照一下我的堂弟。”叶某低着头支支吾吾地说。原来叶某的堂弟刚刚到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知道梁剑锋是该所所长,就想着利用朋友之间的关系得到所谓的“关照”。
“我能关照的就是教育好你的弟弟,让他成为一个改掉陋习、遵纪守法的公民。”梁剑锋微笑着说。他拉着叶某的手坐下,还给他详细讲解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相关规定。
闲聊几句后,叶某放下手里的袋子转身就走,怎么叫也叫不停。梁剑锋立即叫来隔壁办公室的另一名同志,打开袋子看见里面装着两瓶洋酒和两条香烟。
于是,梁剑锋立即拎起袋子,追了出去,一直追了好一段路,方才见到叶某。
“老朋友,你如果还认我是朋友,请你一定要把这‘礼物’带回,你拿回去了,我当什么都没发生过,我们以后还是好朋友,否则……”梁剑锋拦下叶某后,并将袋子塞到他的手上,严肃地说明利害关系。
守牢底线和原则,才能公正处事、赢得信任。“他对自己要求很严格,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从不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个人的私利。从事司法工作十多年来,他一直坚守这样的理念,保持这样的工作作风。”对于梁剑锋的为人,龙门镇综治办负责人翁仁华再熟悉不过了。
天道酬勤。梁剑锋用自己的言行感染着身边的同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践行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情怀。他所在的龙门司法所2017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授予“五好所”荣誉称号。2019年,梁剑锋本人也获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所长”。
“基层司法工作其实就是服务群众,日常都是一些琐碎的事情,但是能为群众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心里面就感觉挺欣慰的。”这是梁剑锋内心的感受,更是其一直守护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