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21年3月31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林传怀同志出席反馈会议,并就巡察整改提出要求。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张绍琳同志代表巡察组分别向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梁进佳同志和县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梁进佳主持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讲话。县委第二巡察组副组长梁承南参加反馈会议。
2020年12月14日至2021年2月5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扣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有关问题整改等情况开展政治监督,推动县检察院党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县委书记专题会先后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
张绍琳指出,县检察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在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助力脱贫攻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党员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深入,履行法律监督职责、重大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力度减弱,从严治检不够扎实,司法作风不够严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仍有发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短板,领导干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落实问题整改不到位。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张绍琳提出了五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二是加强班子建设,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三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夯实基层战斗堡垒。四是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切实加强财务管理。五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统筹抓好巡察问题的整改,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林传怀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切实履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把严的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围绕巡察指出的问题纠错、纠偏,用实际行动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要端正整改态度,落实整改责任,细化量化整改措施,深入剖析问题根源,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落实任务。要强化工作举措,坚持标本兼治,持续建章立制,强化督导问效,着力解决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符合的问题,解决干部作风问题,以整改成效全面推动各项工作同步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梁进佳表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指出的问题全面客观,切中要害,这是巡察成果的集中体现,也是县检察院领导班子和全体党员干部认真总结、学习思考、改进工作的重要契机,将不折不扣地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思想统一到位。二是以更高标准抓好巡察整改。三是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动力。
县委第二巡察组有关成员、县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检察院各部门、二层机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