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边境防疫再提“十严格”

    【打印正文】 日期:2021-05-12 20:19     来源:浦北之声    浏览:15385    

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严密防、务必早、坚决快”的工作要求,根据目前我区疫情防控需要,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边境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制定了《强化边境疫情防控“十严格”》措施。现转发如下:


       


强化边境疫情防控“十严格”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按照“严密防、务必早、坚决快”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四方”责任,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及时响应、及时调度,毫不松懈地抓紧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各项工作。

二、严格落实“三非人员”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卡点值守制度,加强便道、渡口封堵管控,加大打击偷渡行为,切断“三非”人员偷渡渠道,从严从重打击运输“三非”人员的偷渡组织者和交通运输工具负责人。鼓励民众参与,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实现群防群控。

三、严格落实隔离场所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指南》及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集中隔离场所闭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209号)等要求,加大隔离场所管理的工作力度,对集中隔离场所工作人员(含第三方服务公司工作人员)以1次/7天的频次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加强隔离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要及时按闭环管理要求转运。

四、严格落实社区管理措施做实村屯网格最小单元管控,严格返乡人员备案登记机制,落实好重点地区和高风险地区人员的管理,实时掌握动态轨迹。严格社区日常管理,做好测温等措施,引导公众做好个人防护,提倡良好生活习惯。避免开展大型活动,做好防护物资准备。

五、严格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对入境人员严格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 次核酸检测(入关时、第7天、第14天),并要求入境人员解除集中隔离后 7 天内须严格落实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次日和第7天各1次),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外出必须做好戴口罩等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居家健康监测条件无法保证的可继续在集中隔离点监测。从外地解除隔离返程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报告并按以上规定进行管理。要继续牢牢守住边境地区“三道防线”,坚决做到把人管住、把村管住、把通道管住、把证件管住、把边境管住“五个管住”。继续严格执行入境人员“三查三排一转运”制度,落实各环节责任人,确保闭环式交接转运和无缝对接,实现从“国门”到“家门”闭环式管理。

六、严格落实边境口岸人物同防措施进一步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完善边境地区检测、隔离、收治、转运等措施,实现从“境外”到“国门”再到“家门”的全链条、闭环式管理。加强互市区(点)管理,细化场所消杀、物资保障等工作。加强边贸货运管理,对货运司机及货运代办人员分类制证管理,严格落实闭环管理。强化对印度及南亚其他国家货物的全面检测和消杀。强化冷链食品追溯管理,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四个不得”管理要求。

七、严格落实院感管理措施严格院感防控的各项措施,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善发热门诊设置,推进门诊预检分诊和发热患者、住院陪护人筛查。严格落实医疗废弃物管理、医疗器械、就诊场所环境的消毒措施,严防发生院内感染。

八、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加强对发热门诊病例主动筛查,做到“四早”。严格落实每日新发病例2小时网络直报、实验室检测12小时反馈结果,实现病例早发现、早报告。

九、严格落实社会宣传动员加强宣传动员,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微信公众号、网站、抖音等媒介,组织整合电子屏、宣传广告牌、工地围挡、临街墙体、宣传橱窗、宣传栏、宣传车、“乡村大喇叭”等各类资源,多途径、多手段大力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宣传,强化公众日常预防意识,公共场所坚持戴口罩、消毒通风、注意手卫生、保持社交安全距离等常态化防疫措施。

十、严格督导检查和问责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疫情防控职责,严格做好日常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督导检查频度和力度,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场所落实外防输入措施情况的排查,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对措施落实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