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出台实施意见 规范对“一把手”提醒谈话监督

    【打印正文】 日期:2021-08-13 07:46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梁友佳    浏览:12121    

    为加强对“一把手”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推动落实落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日前,钦州市出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提醒谈话的实施意见》,聚焦提醒谈话这个重要环节,从制度层面进一步强化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实施意见》对提醒谈话的原则、内容范围、谈话形式、实施程序、责任落实以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明确,促进提醒谈话规范化。

    《实施意见》明确,按照分级负责、全面实施原则,上级党组织“一把手”每半年至少与下一级“一把手”开展提醒谈话一次。同时,明确5种提醒谈话情形,即“一把手”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一把手”,提拔任用、职级晋升、交流调整、转任职级、工作调动、退休或辞职时,“一把手”出现较大工作失误、受到处分时,班子成员之间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等。通过明确内容范围,防止提醒谈话走过场,真正使党员干部受触动、受教育。

    提醒谈话的效果如何,这是制定《实施意见》时关注的重点内容。该文件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等相关部门应当对提醒谈话中形成的工作落实或整改意见加强跟踪督办,谈话对象受到廉政谈话提醒、警示诫勉谈话情况作为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干部廉政档案,并按有关规定在本单位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以跟踪督办的方式,推动提醒谈话见实效。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出台《实施意见》,就是要进一步健全谈心谈话监督机制,做实做细对‘一把手’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断提升监督实际成效。今后,我们将通过专项监督、派驻监督、年度考核等多种方式,督促制度落实落地。”钦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