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完善制度机制 推动打伞破网长效常治

    【打印正文】 日期:2021-08-16 08:45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作者:段相宇    浏览:3155    

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也已写入“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政治担当,立足职责主动作为,持续推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数据显示,2021年1至6月,全国检察机关共逮捕黑恶势力“保护伞”60人,起诉271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把督促最高检党组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作为政治监督重要内容,通过专项调研督导、参加重要会议、日常谈话等方式抓实抓细,推动各级检察机关从讲政治高度始终聚焦党和国家大局,促进长效常治。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保持高压态势,将“打伞破网”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强化纪法协同,及时移送犯罪线索。

线索摸排核查是“打伞破网”的有效突破口。山东省纪委监委持续强化重点攻坚,聚焦中央、省级挂牌督办案件,以及2020年10月以来全省公安机关立案的涉黑涉恶案件开展专项排查。今年上半年,该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54起,处理383人,处分235人。

涉黑涉恶“保护伞”“关系网”往往盘根错节。针对“打伞破网”重点难点问题,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纪委监委加大攻坚力度,采取常态化“挂牌包案”,对上级重点交办案件、群众反映强烈案件、工作推进不力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由领导班子成员靠前指挥,加强案件统筹指导,推进案件快查快办。

从专项斗争转向常态化打击,需要久久为功的法治保障、制度保障。纪检监察机关认真总结梳理“打伞破网”经验做法,完善常态化制度机制,着力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在不断扩大“打伞破网”成果基础上,紧扣长效常治目标,制定出台有关工作规范。通过对机构设置、教育培训、考核评价、督查督办、协作配合等作出具体规定,在惩、防、管、控、建等方面建立健全长期稳定、分工明确的职能机构和相互配合、快速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线索有人管、案件有人办。

办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严把案件质量关。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线索会商办结制,由案管、审理部门共同对拟了结线索严格审核把关,重点关注查否的线索,把牢政策关、纪律关、法律关。浙江省武义县纪委监委建立案件评查机制,围绕“恶大伞小”“恶多伞少”“有恶无伞”等问题开展联合评查,确保“腐伞网”全面清除。

在推进“打伞破网”常态化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贯穿始终,督促发案单位严格建章立制、堵塞制度漏洞,并以有关案件为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切实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

“我辜负了组织的培养,给职业形象抹黑,我认罪悔罪……”日前,福建省福州市173名政法干警到鼓楼区人民法院集中旁听台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原法官黄某某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福州市纪检监察机关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压紧压实主体责任,通过召开大会、旁听庭审、剖析违纪违法案例等,用身边“活教材”提升“打伞破网”警示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