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要求,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2月5日,县委第八轮巡察派出2个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县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3月31日、4月2日县委巡察组分别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县检察院党组进行了反馈。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县检察院党组结合实际情况,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了3个月的集中整改。现将整改情况公布如下: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谋划,制定整改方案,分类实施,从严推进整改落实。制定了《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和《浦北县自然资源局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定期开展专题学习,切实加强党组理论学习。建立健全查控机制,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辖区的乱占耕地建房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改进作风,积极主动做好项目前期的跟踪服务工作,加快矿业权出让和办理采矿许可证进度。进一步提升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度,对重大事项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进行集体决策。重新调整了班子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沟通交流,推进班子成员之间融合,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把好行政审批关。成立了机关党总支,完善了组织机构建设,严格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加大对退休党员的管理,不断发挥党总支职能。出台了《浦北县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对2018年以来差旅费填报、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了自查整改,确保财务收支合法、规范。
县检察院党组:召开党组会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专项研究,细化整改任务、明确责任分工、采取强力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工作的全面落实。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一步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统筹推动检察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法律保障。依法加大证据审查力度,提高办案实效性。落实检察建议“回头看”机制,加强案件后续的跟踪监督,确保案件质量。深入开展重大风险排查工作,加强风险防控内部联动,确保执法办案风险早发现、早疏导、早化解。强化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加强警示教育。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改工作,改进司法作风,完善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审批和备案制度,维护纠正违法通知书工作的权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2018年以来发放津补贴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及时清退多发或违规报销的费用。规范党组会议,完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组织开展在职党员与离退休党员结对共建活动,加强离退休党员管理。改进工作作风,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对上级反馈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扎实推进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