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打印正文】 日期:2016-09-28 16:13     来源:本站    作者:浦北县纪委    浏览:5279    

    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不断巩固深化我县作风建设成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现对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予以通报:

浦北县张黄镇洋水村党支部委员、村委民兵营长香钦军违规操办婚庆酒宴问题。201612,香钦军在张黄镇洋水村委严鱼塘村家里为其女儿结婚操办婚庆酒席,共设席20桌,邀请人数超过规定人数,并且除邀请其亲戚朋友外,还邀请洋水村委部分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村党支部党员等人参加,并违规收取非亲属人员礼金3900元。香钦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浦北县寨圩镇平塘村党支部书记林桂莲违规操办婚庆酒宴问题。2016430,林桂莲在平塘村委平一队家里为其儿子结婚及其孙女满月操办喜庆酒席,共设席36桌,除邀请其亲戚朋友外,还邀请平塘村委部分村干部、村民小组长、村党支部党员等人参加,并违规收取非亲属关系人员礼金1820元。林桂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必须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对上述2起案件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县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令行禁止,自觉遵守党纪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