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打印正文】 日期:2021-12-29 07:45     来源:浦北县纪委监委    浏览:33066    

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浦北县公安局党委原副书记韦强违规操办乔迁新居喜宴、收送礼品礼金的问题。2020919日,韦强在钦州市某餐饮店操办乔迁新居喜宴,宴请管理对象74人,违规收取礼金共9.31万元(人民币,下同)。2012年至2021年初,韦强分别收受张某某、廖某某等商人和下属送给的香烟、茅台酒、月饼等礼品;2007年至2016年,韦强分7次收受浦北县工程老板黄某兴送给的钱款共10万元;2012年至2021年初,韦强赠送给时任浦北县公安局局长黄某刚茶台一张,送给时任浦北县公安局局长潘某峰礼金4万元,送给浦北县人民法院吕某某礼金1万元。此外,韦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6月,韦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小江街道田山村委(社区)原村(社区)干部宁余富、夏莲莲、宁余业、秦永华、吴郁等人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2011年至2018年期间,小江街道田山村委(社区)干部以工资补助、电话补助、误工补助和村干部车油的名义,私自用村委(社区)集体经济资金给所有村干部发放补贴。202111月,宁余富、夏莲莲、宁余业、秦永华等4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吴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宁余富等5人退出的违纪款共6.58万元退回浦北县小江街道财政所代管村级资金专户。

三、六硍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原站长梁宗宪巧立名目滥发津补贴的问题。2015年至2017年,六硍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在维修本单位电脑、相机等设备和下村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工作过程中,协调时任六硍镇政府工作人员梁某丰、六硍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干部周某春帮忙开展工作。时任六硍镇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站站长梁宗宪用《会议、夜宵费补助报销表》填报的形式列支了以上业务开支共30710元,其中,为了解决梁某丰、周某春在工作中产生的交通费、伙食费等费用,违规发放补贴共11670元。202111月,梁宗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收缴。

上述3起典型问题说明我县四风问题尚未根治,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慎终如始,久久为功。2022年元旦、春节将至,各级党委(工委、党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以优良作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带头改作风严肃抓作风,自觉传承党的优良传统,以好作风、好形象带领人民群众走好新时代浦北高质量发展之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对仍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的行为一律严查到底,绝不姑息,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