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供销社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打印正文】 日期:2022-02-21 11:01     来源:县委巡察办    浏览:9908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2月14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县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委巡察办副主任陆建存出席反馈会议,并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县委第三巡察组组长陈家波分别向县供销社党组书记梁东和县供销社党组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梁东主持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陈家波指出,自上轮巡察以来,县供销社党组能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推进综合改革,强化了系统管理,进一步盘活及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稳定了队伍和人心。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办好供销合作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够到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环节;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严不实,巡察反馈整改不到位等。巡察期间,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相关部门处理。

陈家波提出了三点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确保上级有关供销社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为民服务宗旨,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切实推进基层社提质增效。二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社。要强化监事会履职担当,切实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监管,从严从实监管。三是从严从实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要强化党组主体责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不断提升服务“三农”工作质效,努力开创供销社工作新局面。

陆建存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领会精神,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把严的要求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围绕巡察指出的问题纠错、纠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用实际行动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要落实整改责任,严格整改标准,细化量化整改措施,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按时报送整改情况,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标本兼治,持续建章立制,强化督导问效,坚持统筹兼顾,以整改问题的扎实成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梁东表示,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落实。县供销社党组将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一场必须打赢的“硬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不讲条件,坚决整改,做到早改、真改、实改,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改到位,不留死角、不留余地。

县委第三巡察组有关成员、县供销社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县供销社有关股室和二层单位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