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将部分区域进行分级管控的通告

    【打印正文】 日期:2022-03-15 10:06     来源:钦州发布    浏览:7002    

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将部分区域进行分级管控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经专家研判,决定从3月15日0时起对部分区域进行分级管控,原划定的疫情防控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区域保持不变。

一、封控区

钦北区板城镇那觅村委甘棠村4队、阳光之春小区4栋、阳光之春实验幼儿园、幸福家园3栋、万国饭店、两广大排档、半宙大厦1栋、高新钦园38栋、丽景天下3栋、锦春路23号二中教师新村1栋、钦江华府在建工地、钦南区沙埠镇大岭村东下队。

二、管控区

钦北区板城镇那觅村委、钦南区沙埠镇大岭村、阳光之春小区、幸福家园小区、锦春路23号二中教师新村、半宙大厦小区、丽景天下小区、两广大排档周边。

三、防范区

钦北区板城镇、钦南区沙埠镇、文峰街道、水东街道、鸿亭街道、子材街道所辖行政区域。

四、管理措施

(一)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的管理措施。

(二)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的管理措施。

(三)防范区。实行“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的管理措施。

       请广大群众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疫情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同营造科学防治、理性应对的社会氛围。




钦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