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我县结合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从快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现将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浦北县龙门镇六林村党支部书记苏慧龙在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中不及时支付工程款问题。2015年10月,龙门镇六林村委有7户农户申请进行危房改造,经上级验收下拨补助资金134400元,苏慧龙以村委代管代付方式支付给施工方苏世有100400元后拒绝结清工程余款,导致苏世有锁住新建危改户房门,其工人在浦北同城网发布网帖曝光此事后,苏慧龙才结清余款,但其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支付工程款致使网络舆情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构成违反群众纪律错误。苏慧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浦北县平睦镇平安村党支部书记黄惠章、村委主任周家俭及平睦镇村建所原负责人庞叶在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问题。2011年,周家俭以其胞弟的名义申报危房改造补助并获得16000元用于建设本人新房;2013年,周家俭胞弟再以其妻子名义申报危改补助并获得17000元用于自家楼房建设。周家俭在开展危房改造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弄虚作假行为,其与黄惠章作为村干部负有直接责任。庞叶两次参与危房改造验收,履职不力,导致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存在工作失职问题。周家俭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惠章、庞叶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浦北县张黄镇邓平村党支部书记龚义海、村委主任张辉斌、妇女主任张振梅在协助办理农村低保事项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问题。张黄镇邓平村委村民巫达英,丧偶,家庭劳动力4人,有两个儿子均已结婚成家,大儿子做香蕉生意,购买有商品房,小儿子做工程,购买有小车,家庭生活条件较好。龚义海、张辉斌、张振梅在明知巫达英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的条件下仍为其办理,致使其从2012年4月起领取低保金至2015年11月,三人行为构成违反工作纪律错误。龚义海、张辉斌、张振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浦北县泉水镇横流村党支部书记包家芬在协助办理农村低保事项中优亲厚友的问题。泉水镇横流村委村民吴均月,家庭生活条件较好,3个儿子均已结婚成家,对其具有赡养能力。2010年初,包家芬在明知自己大舅吴均月不符合享受农村低保的条件下,仍为其申请办理农村低保补助,致使其从2010年4月至2016年5月领取低保金共计6868元。包家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浦北县石埇镇坡子坪村委主任陈光良在协助办理农村低保事项中优亲厚友的问题。陈光良自建有砖混结构房屋120㎡,妻子从2015年1月起每月领取社会养老金1000多元,家庭人均年收入高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2015年2月,陈光良在办理低保事项过程中隐瞒本人家庭实际收入,为其家庭的其他4人申请办理农村低保并领取低保金,截止至2015年11月共计4800元。陈光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5起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直接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群众对党的信任。严肃查处上述5起违纪案件,充分体现了县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