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商之间,宜既亲又清良性互动

    【打印正文】 日期:2022-08-18 11:37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作者:苏畅    浏览:2181    

8月14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会议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深入推进清廉广西建设,强化“全周期管理”,进一步厘清交往边界、规范政商政企交往行为,建立顺畅高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形成政商之间既亲又清、良性互动的氛围,以良好政商关系和优良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作出重要指示,用“亲”“清”两字精辟概括并系统阐述新型政商关系,为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交往提供了基本遵循。

“亲”“清”两相宜,政商关系健康发展,才能有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亲”不必多言。为企业主动优化服务、切实解决困难,本就是党和政府不容推卸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要保护和激发企业的活力,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积极作为、靠前服务。不“亲”,何以谈勤政?关键是亲中有清,要亲不逾矩、有为有畏。

“清”同样重要。广大党员干部服务企业,千方百计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一起打硬仗、攻难关,就必须坦诚真诚,堂堂正正走进企业,干干净净接触企业,依规依纪依法同企业和企业家接触交往。不清,何以谈廉政?关键是清上加亲,要清不远疏、公私分明。

在政商政企交往当中,“亲而不清”是必须摒弃的歪风邪气,它会腐蚀干部,也会影响发展;而“清而不亲”实乃干部不愿担当、不敢作为的表现,同样不利于发展。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必须做到既亲又清、良性互动。因此,各级各部门必须处理好二者之间的关系,落实“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公正无私、有为有畏”要求,坚持亲清无私、公私分明、优质高效、依纪依法。

“亲”和“清”,二者并不是此消彼长、互为矛盾的关系;相反,二者存在着良性互动的作用。党员干部光明正大、大大方方与企业家交往,真正从发展大局出发,依法依规,把握分寸,为企业提供贴心服务,自然光明磊落;而企业在良好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中,也能更好地轻装上阵谋发展,清清爽爽的政商关系能令发展如鱼得水,如沐春风。

既亲又清,良性互动,必须见诸实践。例如我区从2021年起在全国首创工业振兴特派员制度,选派1094名专业干部,组成14个工业振兴特派员工作队,深入工业一线精准解决发展难题,对企业做到“有需必应,无事不扰”,涌现出了驻玉林市工作队的“板凳会”、驻崇左市工作队的“三诊”工作法、驻北海市工作队建立服务企业“绿色通道”等做法,既得到了市场主体的广泛好评,也有力推动了地方的发展。

实践证明,亲中有清、清上加亲,政商之间既亲又清,形成良性互动的氛围,带来的不仅有廉洁,还有效益;推动的不仅是政商政企交往风气的持续转变,更是营商环境的不断改善和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