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检举控告情况综合运用

    【打印正文】 日期:2022-11-09 08:14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1811    

检举控告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信息和案件线索的重要来源,加强检举控告情况的综合运用,能够为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决策、履职提供扎实的数据服务和基础支撑。山东省淄博市纪委监委把处理检举控告作为源头性、基础性工作,探索建立数据源头把控、分析研判、综合运用闭环链条,全面提高检举控告服务监督执纪执法水平。

为不断提升检举控告数据总体质量,淄博市纪委监委把好检举控告“第一渠道”关口,健全完善分析研判、分办流转、跟踪问效一体化运转机制,确保主渠道既畅通有序,又精准高效。

针对问题线索界定过宽会导致无实质内容的检举控告线索空转,既占用承办部门精力,也会因谈话函询过多影响干部积极性等问题,淄博市纪委监委研究制定《信访举报分类处置办法》《实名检举控告办理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建立甄别、筛选工作机制,做到精准受理、精准录入、精准分流、精准处置。特别是对疑难复杂信访举报,制定《疑难复杂信访举报集体研判办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信访、案管、审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部门集体研判,从源头提高质量。

为解决部分检举控告办理时间过长、缺少督促监管等问题,淄博市纪委监委建立检举控告流转可查询、处置可监督、结果可追溯的全流程、全周期管理机制,对检举控告办理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制度,统一制发《工作提醒函》,督促及时办结。其中,对移送本级承办部门和转送下级纪委监委的检举控告,分别由案管部门和监督检查部门催办督办。

为推动实现监督检查工作精准高效,淄博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建立“两清单一报告”制度。“两清单”是指每月的投诉举报问题清单和专项监督涉及领域问题清单。信访室每月汇总形成投诉举报问题清单,分别提供给相关监督检查室,便于其掌握地区和行业政治生态情况。针对专项监督工作重点,汇总近一段时期投诉举报情况,形成问题清单,提供给专项监督牵头部门。“一报告”是指每季度的信访综合分析报告。每季度开展检举控告形势分析,剖析一个阶段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突出的典型性、普遍性问题,预判可能的风险,提出工作建议,为监督检查提供参考。

淄博市纪委监委既注重个案办理,也注重系统性治理,通过对涉及某些行业、领域数据的梳理汇总、分析研判,揭示检举控告背后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把反映集中、问题突出的“点”连成值得关注的“线”,再织成整体生态的“面”,确定重点攻坚、纠偏扶正的着力点,推动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持续拓展。

处理检举控告是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为全面广泛掌握群众诉求,淄博市纪委监委依托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渠道,在全市范围内征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好“监测点”“直通车”等机制,多渠道收集群众意见。市纪委监委建立与市信访局、12345市民热线等相关职能部门日常沟通和线索移交工作机制,对群众投诉举报情况进行“拉网式”核查,不断丰富检举控告数据。

在解决好具体问题的基础上,淄博市纪委监委举一反三,探索实行“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工作机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梳理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领域,开展集中整治。一方面,对发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优先办理、严查快处;另一方面,夯实职能部门行业监管职责,推动面上问题解决,让群众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今年以来,通过对检举控告大数据的分析研判,淄博市确定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物业管理、中小学校配餐管理、不动产登记办证难、虚报冒领惠农惠民补贴资金5个领域的集中专项整治,1至9月,共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1039个、处理1242人。(通讯员 陈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