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评论丨持续深化整治 守好天下粮仓

    【打印正文】 日期:2023-04-24 09:47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浏览:1578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聂新鑫

万民之命,国之重宝。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端牢14亿多中国人的饭碗,要种好粮、收好粮,也要储好粮、管好粮。

自2021年8月起开展的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是党中央、习近平总书记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印发《关于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公开集中通报该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近期又专门召开部分省区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对深化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动,表明锚定彻底惩治系统性腐败目标任务不放松、不歇脚、再加力,深挖彻查、深入治理,实现震慑常在、制度长效、监督常态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国家粮库决不能任由“粮耗子”折腾糟蹋。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发改、财政、国资、市场监管、粮食等部门,紧盯政策性粮食收储、销售、轮换及监管等重点环节,通过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巡视巡察,严肃查处了“靠粮吃粮”、内外勾结、“国皮民骨”、监管缺失缺位、执法不严等一批违纪违法行为,有效揭示了粮食购销领域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推动完善了一批监管制度,基本从面上刹住了该领域的歪风邪气。专项整治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形成“惩”的震慑、严的氛围。

但从分析查处的问题和发现的有关情况来看,当前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存量尚未见底、增量还在发生,“靠粮吃粮”易发多发,“一把手”腐败以及窝案串案影响恶劣,“影子股东”、关联交易等新型涉粮腐败问题隐蔽性强,一些风险隐患尚未排除,该领域系统施治、实现根治任重道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惩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督促相关党组织牢牢扛起政治责任,狠下功夫、不懈努力,持续深化治理、“精耕细作”,切实服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持续加大办案力度,确保“惩”的后墙不倒。办案是最有力、最深入的监督,是专项整治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要继续拿出壮士断腕、刮骨疗毒的勇气和精神,对涉粮问题线索开展清底式“回头看”,对“硕鼠”“蠹虫”应查尽查、一查到底。严肃查办各级“一把手”和关键岗位人员案件以及窝案串案,开展“穿透式”核查,对案情重大复杂、下级难以查透查实的问题线索或案件,进行提级办理、直查直办。用好纪审联动、巡审协同等方式方法,贯通发挥监督合力,集中力量打好“歼灭战”。坚决惩治“影子股东”“影子公司”以及关联交易、期权腐败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盯住盯牢重点环节,严肃查处“以陈顶新”“先收后转”、空进空出、压级压价、吃拿卡要,以及敷衍塞责、玩忽职守,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进一步完善案件通报机制,选取典型案例,适时公开通报,发挥好警示、震慑、教育作用。

持续推动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溯源解决问题。不少案例表明,涉粮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有违纪违法人员腐化堕落、监管人员失职失责的原因,也有管理体制机制的问题。这一领域相对封闭、专业性强,容易形成“小圈子”“抱团贪腐”,历史遗留问题多,内控机制匮乏、制度建设滞后、监管力量不足等。在专项整治的实践探索中,有些省份积极推动粮食储备体制改革,逐步推进国有涉粮企业政策性和经营性职能剥离,“储备与经营分开”,有些地方推动加快智慧粮库建设,推进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向数字化监管、技防技控转变提升,有些地方加强了监管力量,改革监管方式,稳妥解决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这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值得总结和借鉴、推广。要进一步用好用足办案成果,深入分析研究个案背后的深层次共性原因,站在“点”上看“面”、看系统,提出更有针对性的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协调相关部门,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构建制度性、长远性、根本性的监督治理体系,彻底根治问题、有效防范风险。

持续压实各方责任,保障粮食安全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督促党委政府担起主体责任,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督促发改、粮食和储备、财政等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与公安、司法机关实行协调联动,开展联合执法、共享信息,盯住有关部门和国有粮企“关键少数”,盯紧基层粮库,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提升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负其责、履职尽责。围绕粮食购销领域责任、作风、腐败问题,实现常态化监管监督,推动系统治理、长效治理取得新成效。持续净化修复粮食购销领域政治生态,合力打造风清气正、粮丰仓满的良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