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浦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含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浦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浦北县纪委监委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五、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中共浦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与浦北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单位性质为行政单位,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二、机构设置情况
内设办公室、预防宣教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浦北县纪检监察电教信息中心,同时承担县纪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等12个纪检监察组(纪工委)及县委巡察机构。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3年我部门编制总数为108人,实有在职人员总97数人,实有退休人员9人。具体情况如下:
1.浦北县纪委监委编制人数101人,编制内实有人数91人,实有退休人数9人;
2.浦北县纪检监察电教信息中心(所属二层机构)编制人数7人,编制内实有人数6人。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浦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含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浦北县纪委监委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23年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39,486,676.30元,同比增加22,556,207.50元,增长133.23%。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069,153.92元,同比增加20,138,685.12元,增长118.95%。
上年结转收入2,417,522.38元,同比增加2,417,522.38元,增长100%。
2023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承接市纪委建设浦北留置场所建设项目;二是开展纪委纪委专项工作经费等,使收入预算总体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39,486,676.30元,其中:基本支出14,804,153.92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7.49%,同比增加3,995,617.12元,增长36.97%;项目支出24,682,522.38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2.51%,同比增加18,560,590.38元,增长303.18%。支出增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增减的主要原因相同。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预算36,846,713.44元,占支出总预算93.31%,同比增加22,220,711.68元,增长151.93%。
(2)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预算1,477,514.56元,占支出总预算3.74%,同比增加181,490.72元,增长14%。
(3)卫生健康支出科目支出预算478,655.18元,占支出总预算1.21%,同比增加63,413.86元,增长15.27%。
(4)住房保障科目支出预算683,793.12元,占支出总预算1.73%,同比增加90,591.24元,增长15.27%。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4,804,153.92元,占支出总预算的37.49%,同比增加3,995,617.12元,增长36.97%。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2,331,787.52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3.30%,同比增加2,251,665.70元,增长22.34%。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424,316.0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6.38%,同比增加1,743,901.02元,增长256.30%。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48,050.40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32%,同比增加50.40元,增长0.11%。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4,682,522.38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2.51%,同比增加18,560,590.38元,增长303.18%。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00,6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03%,同比增加35,600.00元,增长7.66%。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459,400.00元,占项目支出预算26.17%,同比增加2,292,918.00元,增长55.03%。
资本性支出预算17,722,522.38元,占项目支出预算71.80%,同比增加16,232,072.38元,增长1,089.07%。
二、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9,486,676.30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804,153.92元,项目支出预算24,682,522.38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行政运行10,463,076.66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233636.78元,其中:基本支出1,701,114.40元,项目支出9532522.38元,主要用于为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纪委全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及预防宣教工作经费、纪委监委专项工作经费、纪委监委综合业务经费、县委巡察办工作经费等支出。
3.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15,150,000.00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钦州市监委留置场所(浦北)建设项目支出。
4.行政单位离退休42,252.00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委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35,262.56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行政单位医疗478,655.18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我市统一规定,按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7.住房公积金683,793.12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委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本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23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35,000.00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0,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505,000.00元。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535,000.00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528,000.00元,同比下降49.67%。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无公务车购置费用。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3年预算0元,同比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30,000.00元,同比减少10,000.00元,下降25.00%。主要是安排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县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案件工作指导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减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照标准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505,000.00元,同比减少518,000.00元,下降50.64%。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505,000.00元,同比减少18,000.00元,下降3.44%。主要用于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检查工作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减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预算0元,同比减少500,000.00元,下降100%。减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新购车计划。
第四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浦北县纪委监委预算单位的构成。
浦北县纪委监委2022年的部门预算由委本级构成,其中:纳入委本级部门预算的职能部门包括:办公室、预防宣教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申诉复查工作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浦北县纪检监察电教信息中心,同时负责县纪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等12个纪检监察组(纪工委)及县委巡察机构预算。
(二)委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10,463,076.66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515,000.00元,同比增加515,000.00元,增长100%,其中:集中采购152,000.00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29.51%,同比增加152,000.00元,增长100%;分散采购预算363,000.00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70.49%,同比增加363,000.00元,增长10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15,000.00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515,000.00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根据浦北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的相关规定,核定我委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5辆,其中:委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4辆)。
(五)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说明。
我委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25个,按预算绩效管理规定要求全部列入绩效目标编制范围,共计24,682,522.38元,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682,522.38元,其中:委本级25个预算项目,分别是: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453,600.00元;派驻机构日常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843,100.00元;钦州市留置场所(浦北)项目经费(弥补财政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2,417,522.38元;提级巡察专项工作经费项目,项目经费预算100,000.00元;经费预算钦州市留置场所(浦北)临时过渡点运行,项目经费预算275,000.00元等。
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
第五部分:名词解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