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挖细查 铁腕肃纪
——广西持续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
“要坚守为民情怀,牢记职责使命,主动担负责任,以铁的纪律护航脱贫攻坚,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7月3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于春生在广西分会场表示。
近年来,广西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口,持续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
抓“关键少数”,责任一压到底
“要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确保各项扶贫资金点点滴滴都真正用到扶贫项目和贫困群众身上。”“哪些领域问题多,就重点整治哪些领域。”自治区党委书记彭清华多次表示,并带头深入基层调研,督促各级党委、纪委扛起“两个责任”。
自治区纪委聚焦主责主业,紧盯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从2015年9月至2016年6月在全区开展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重点整治民生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纪问题、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中的违纪问题等。专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之后,自治区纪委结合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发现的新问题,持续发力,在全区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着重查处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违纪等问题。
2015年9月以来,全区共立案查处21236件,党纪政纪处分15148人,移送司法机关562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11098起,开展清退违纪款活动604场,现场返还群众3290万元。
针对扶贫领域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督不到位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厉问责。2015年9月以来,全区724人因工作不力被处分。
抓线索挖掘,铁腕正风肃纪
“村支书扣我钱了,这个问题你们管不管!”“具体什么情况,您慢慢说。”2016年11月1日,在融安县浮石镇广场举办的柳州市市、县、乡三级纪委书记扶贫领域公开接访活动中,六寮村群众反映一个问题。
问题线索移交后,融安县纪委查实,2012年,浮石镇六寮村党支部书记李志良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在协助镇政府开展危房改造工作中,收受3名危房改造户“好处费”共计8000元。在县纪委初查前,李志良已将收受的“好处费”7500元退还群众,余下的500元在案发后退还。该县纪委给予李志良党内警告处分。
为更好地发现问题,广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动出击,通过公开接访、进村入户等方式获取社情民意。
各级巡视巡察机构发挥利剑作用,把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扶贫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纳入巡视巡察主要任务。
“有房有车的人竟然是贫困户!”2016年6月,梧州市第二巡察组进驻岑溪市时收到问题反映后,及时将线索移交岑溪市纪委。经查,2015年底,岑溪市农业局农业技术推广站干部、岑溪市大隆镇南和村第一书记刘佐炎在大隆镇南和村评定精准识别贫困户工作中,未认真审核把关,致使该村8户不符合条件的家庭,被评为2015年精准识别贫困户并建档立卡,造成不良后果。今年3月,刘佐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据统计,去年以来,各级巡视巡察机构移交扶贫领域问题线索667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