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副科级女干部贪污3680多万 一审获刑15年

    【打印正文】 日期:2017-07-13 09:07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作者:王斯 梁婧 孙晓梅    浏览:4713    

     7月12日,南宁市中级法院对南宁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原副主任丘朝阳贪污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以贪污罪判处丘朝阳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10月至2015年10月,丘朝阳先后担任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简称高新区管委会)接待办主任、分管接待办的办公室副主任。其间,利用管理单位公务接待工作及接待费用结算、报账的职务便利,在没有发生真实公务接待的情形下,先授意高新区管委会接待办工作人员在“经手人”“验收人”处签名,填写大量的空白报账单。并向酒店、酒行负责营销的业务经理或者其他社会人员支付票面金额4%至15%不等的“税点”获取虚开的发票,从而将虚开发票混入正常公务开支产生的发票通过报账单一同报账,以非法套取公款。经司法鉴定及其本人确认,丘朝阳非法套取的公款合计3680余万元。丘朝阳得款后,陆续开支给其亲友投资或个人使用。


另查明,2015年9月,丘朝阳在调查期间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本案事实。案发后,丘朝阳家属代为退出赃款312万元。


法院认为,丘朝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公共财物共计3680多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丘朝阳在接受调查期间主动供述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贪污罪行,依法以自首论,可以从轻处罚。丘朝阳归案后退出部分赃款,并当庭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以贪污罪判处丘朝阳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500万元。